父亲20多年前找小三生子 女儿怕争财产要求分割

20.08.2015  11:45

  福州新闻网8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今天是七夕节,昨日,福州一名年近七旬的老人赵江(化名)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想偿还20年前欠妻子和女儿的情债。

   怕父亲私生子争产女子向本报求助

  昨日,福州女子赵果(化名)向《晚报调解室》求助。她说:“我们想保住自己从小长大的家园不被他人分割,可是不知道要怎么做。这是我们家20多年前留下的一段情感问题。

  赵果说,她父亲赵江原来在一家公司当高管,与妻子结婚后生下了两个女儿,即赵果姐妹,但赵江一直想要个儿子。经济条件好一点后,他在外面有了“小三”,对方给他生了一个儿子,现在儿子也20岁出头了。

  有了儿子,赵江一心想让“小三”“转正”,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于是和“小三”一起,经常给赵果的母亲施压。那时,赵果母亲带着两个女儿住在晋安区城中村的一处民房里,这房子的地曾经是在女方的名下向集体申请的。“这里是属于我们姐妹俩和妈妈的家园。”赵果说,她们和这里有着很深厚的感情。

  20多年过去了,赵果和姐姐已经嫁人了,生活过得还可以。赵江和妻子都已年近七旬,老两口都同意相互扶持着过完余生,可赵江在外的私生子引起了妻子和两个女儿的注意,她们害怕赵江去世后,他的儿子上门来争夺财产,包括民房。

   20多年过去了依伯决定还情债

  赵果说:“我们的家园(民房)不容他人分割。我们家共有两处房产,一处是60多平方米的单元房,一处是城乡接合部近200平方米的民房。我们想把民房分给母亲,单元房分给父亲。因为我们知道父亲以前在外面还有给儿子买过房产,我们不想计较。我们只想保卫从小长大的地方(民房),保存美好的童年记忆。

  因为其他原因,民房目前不能交易过户。赵家为此多次商议,几个月前,赵江答应分割家里的财产,防止儿子将来与女儿争夺。可是赵果说,老人家经常会改变主意,这才让母女三人下定决心要现在分清楚。

  “好吧,我同意。20多年了,欠你们的也该还了。”昨天,赵江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赵果去公证处询问分割财产公证,得到的答复是:“公证可以,但是女方先去世后,男方有继承女方财产的权利,这样男方私生子将来也会有继承的可能。

   偿还方式:分财产不伤感情

  “父母年纪都大了,要共同养老。我们既想分割财产,不让他人将来争夺,又不想伤害老人的感情,好让老人继续共同生活。”赵果求助时说,她们不想打官司,想寻求一种家人都能接受的方式。

  《晚报调解室》专家团是擅长心理辅导和婚姻家庭咨询的服务团队,几名专家认真研究后认为:不伤感情,必须能保住婚姻,而且是合法的;能分得财产,也要有法律保障,不仅是口头承诺。最后,大家建议赵江夫妻可以现在进行财产分割,写进离婚协议,办理离婚证书。随后,双方配合产权过户,过完户再复婚。这样,双方各自分得的财产就属婚前财产。

  赵果说,她们接受这样的方式,并已请律师起草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