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厦门市获批设立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19.07.2018  23:16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持续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厦门市成为我省第一个获批设立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城市。


会议指出,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成长,是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增加进出口、更好满足群众消费升级和国内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2015年以来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杭州等1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取得积极成效,跨境电商成交额连续两年增长1倍以上,成为外贸新增长点,在通关、物流便利化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带动了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会议决定,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择优选择电商基础条件好、进出口发展潜力大的地方,并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 厦门 、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和城市政府要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以跨境电商为突破口,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增加国外有竞争力的产品进口,鼓励企业加快建设“海外仓”和全球营销网络,打造跨境电商知名品牌,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促进外贸稳定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