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长罗金水批示强调“七重点”部署落实岁末安全生产

10.01.2015  04:32
         日前,泰宁县长罗金岁以“七重点”批示,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迅速贯彻落实精神,吸取深刻教训,保持高度警惕,狠抓责任落实、执法查处,全面夯实岁末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重点狠抓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交管、交通、公路针对春节期间车辆免费通行、人员外出集中、雨雪冰冻天气的特点,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强化路面巡逻检查,要严厉打击超载、超员、超速、超时、超限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派出所、农机中心要对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机动车违法载人现象进行重点整治与查处。

二是重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公安、消防、文广立即加大对夜间营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要严格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节日期间有民俗活动的乡(镇),必须做好防范措施,避免踩踏事故的发生。

三是重点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整治。住建部门根据冬季雨雪、强降温天气等易发事故的情况,督促施工企业科学排工时,切实提高大型机械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倒塌的能力;各乡(镇)督促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施工易发事故环节的分析研究,特别是关于爆炸、塌方、炮烟中毒等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

四是重点做好旅游客运专项整治。由旅游牵头,公安、消防、交管、交通、安监参与,要对涉及旅游的宾馆酒店、旅游包车、游船、轮渡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防范火灾和道路交通、水上安全事故;对景区、景点各种游乐设施必须逐一进行筛查,尤其防范长假期间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是重点取缔小型餐饮场所非法燃气。深刻吸取厦门市“9.19”、“11.25”两起小吃店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住建、消防、经贸、工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和违规供气、维修、配件销售、钢瓶改装等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经营场所;同时大力推进小型餐饮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小型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

六是重点巩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公安、经贸、安监等部门要强化民爆物品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和生产环节质量监督工作,强化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并做好冷焰火燃放安全管理。

七要重点督查值班值守工作。县纪委、效能办结合明察暗访,突击抽查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落实情况,发现玩忽职守立即进行全县通报警示,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泰宁县安监局    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