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对福建省第七批省级援藏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的通知
福 建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通 知 书
闽审投通〔2016〕43号
福建省审计厅对福建省第七批
省级援藏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的通知
福建省第七批援藏工作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16年5月17日起,对你单位第七批省级援藏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必要时将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和项目。请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陈佩华
组 员:李 雄 孙锦鸣 黄增长 倪政鸿 冯 平
王 青
附件:1.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doc
福建省审计厅
2016年5月10日
厅内分送:厅领导,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驻厅监察室、投资处,存档。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