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13.03.2019  18:47

  新华网福州3月13日电(刘丰)13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此次抽检涉及25大类食品808批次,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酒类不合格1批次:顺昌县新百姓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保定皇谷坊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5月15日生产的小五粮(白酒),酒精度不合格。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沙县志华板鸭厂2019年1月1日生产的烤鸭翅,菌落总数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5批次:龙岩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龙海市航诚贸易有限公司的石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9日),镉不合格;光泽县双好超市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铅不合格;三明梅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福州晟煌贸易有限公司的石蟹(活海水蟹)、梭子蟹(活海水蟹)(购进日期均为2019年1月9日),镉不合格;福州市鼓楼区林振发羊肉摊销售的羊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7日),镉不合格。

  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捷特姆(厦门)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集万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6日生产的万利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合格。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