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曝光10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 涉及多家大型超市

29.03.2019  15:28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2019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曝光1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多家大型超市。

  此次抽检涉及21大类食品605批次,不合格10批次。其中,糕点不合格2批次:莆田市涵江区中团便利店销售的标称莆田市昕宁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1日生产的板栗饼(咸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平潭县兴福兴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州菡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4日生产的乳酪吐司,菌落总数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漳平汇盛店销售的白虾(购进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石狮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草原兔肉(购进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氧氟沙星不合格;龙岩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龙海市航诚贸易有限公司的明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9日),诺氟沙星不合格;三明梅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福州晟煌贸易有限公司的花蟹(活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9日),镉不合格;武夷山市华榕超市实验分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2日),腐霉利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马尾中环广场店销售的来自舟山小枪水产有限公司的冻三眼蟹(冰)(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8日),镉不合格;福州市仓山区纪克非鲜肉店销售的牛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4日),克伦特罗不合格。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石狮德辉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晋江市雅利达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1月3日生产的盐津橄榄条,菌落总数不合格。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刘丰)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