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批次不合格厂家的虾仁干被检出含亚硫酸盐

28.04.2016  17:20
  

  昨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通报今年新一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此次省食药监管局开展的抽检,类别涉及食用农产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及水产制品4类食品共计43批次,合格41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5.3%。

  这2批次不合格厂家,分别是厦门沃丰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虾仁干”(135mg/kg 生产日期2014/9/30),以及一个无厂名厂址的“虾仁干”(543mg/kg 生产日期2015/3/11),均被检出含亚硫酸盐问题。亚硫酸盐作为食品漂白剂、防腐剂,能防止鲜虾生成黑斑,但摄入4~6g可造成胃肠障碍,导致剧烈腹泻、慢性中毒,引起头疼、肾脏障碍、红血球和血红蛋白减少等症状,国家规定水产品中不能检出。

  省食药监管局昨特别提醒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通讯员 毛样生)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