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石狮市检察院批捕首例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案
05.06.2015 19:07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6月5日讯(邱瑜谊)为增加人气,吸引顾客消费,竟通过微信软件传播淫秽视频、图像。日前,石狮市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将犯罪嫌疑人夏某依法批准逮捕。据悉,这是石狮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案。
经查,夏某是石狮市某酒店KTV工作人员,为了增加人气,吸引客户到酒店KTV消费,创建了可以添加500人的微信群。2015年2月以来,夏某在该微信群发送疑似淫秽视频175个、疑似淫秽图像3张,经相关机构鉴定,其中144个视频认定为淫秽视频,3个图像认定为淫秽图像。夏某通过微信软件,向不特定的公众传播淫秽视频和淫秽图像,已达到传播淫秽物品的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该院依法决定批准逮捕。
近年来,微信为广大网民熟知并使用,利用微信转发视频、图片已成为常态,但广大网民对利用微信向公众推送、转发淫秽视频可能涉嫌犯罪并没有清楚的认识。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夏某对该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并没有清晰的认识,并且该微信群成员中,尚有其他成员将该微信群中的淫秽视频予以转发,或者在该微信群中发送淫秽视频互相交流。
检察官提醒广大网民,在接收到类似视频时,应自觉予以抵制,切忌向公众转发,否则可能构成犯罪。
本文来源: 检察
05.06.2015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