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二批允许小作坊加工食品目录出炉

13.11.2015  13:20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朱庆锋) 近日,我市出台第二批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涵盖粮食加工品(生面、面粉)、蜜饯(地瓜干(地瓜脯))等2大类3个品种食品,对小作坊的生产流程、执行标准、实施区域等进行了规范。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目录管理,目前我市已确定的两批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主要涵盖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豆腐干)、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咸酥花生)、粮食加工品(生面、面粉)、蜜饯(地瓜干(地瓜脯))等4大类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据悉,在实施区域内生产加工目录所列品种食品的小作坊,需于2016年10月底前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获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逾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未取证的小作坊实施无证查处。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不包括食品现场制售)的单位和个人。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了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了“生产加工条件恶劣、安全隐患大的小作坊;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原辅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生产高风险食品、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等四类对象。下一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督促业主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核准、生产加工规范、标签标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