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四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单的通知

28.05.2014  12:08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校,有关厅属学校(单位):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考核认定第四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带头人的通知》(闽教人〔2014〕15号)的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我省第四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进行了考核认定。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经研究,确定我省第四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带头人共946名,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省属单位要加强对学科教学带头人的管理,不断提高学科教学带头人的师德水平,充分发挥他们在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教研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组织他们开展送培下乡和帮扶薄弱校活动,不断提升我省基础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附件: 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