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四城区2014-2015年第一批三人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分配程序和过程信息

09.12.2015  15:28

  一、排房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明确条件,认真审查,稳妥操作,有序进行。

  二、配租对象

  根据市房管局、民政局《关于2014-2015年福州市四城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登记结果的函》(榕房函[2015]926号),准予登记配租的2014-2015年四城区三人型公租房保障对象213户。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4〕221号),三人(含)以上户可自愿选择承租下靠一个档次的住房。经核查,目前上述三人型213户保障对象中,有179户申请配租65平方米户型房源,有19户自愿下靠一个档次配租55平方米户型房源,参加此次配租的共有198户,其它15户不参加此次排房,其中:自愿放弃保障资格1户,未到场签订承诺书1户,放弃此次抽签选房12户,家庭人员结构变化须调整1户。

  三、公开抽签选房的时间、地点

  此次公开抽签选房时间: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

  此次公开抽签选房地点: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办事大厅一层。

  四、配租房源

  本次须配租的三人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198户,配租65平方米户型的179户,自愿下靠一个配租档次配租55平方米户型的19户,为确保最后一名抽签选房保障对象抽签时也有选择的余地,多提供65平方米户型房源2套,多提供55平方米户型房源1套供抽签使用。对此,提供65平方米户型房源181套,其中:台屿小区(多层)公租房52套,赤星新苑(高层)公租房69套,东山新苑(高层)公租房19套,冬阳苑(高层)公租房41套;提供55平方米户型房源春风苑(高层)公租房20套,均为春风苑(高层)公租房。共计201套房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抽签选房时选择,最后应剩余3套房源。配租房源在抽签选房前3天在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gyfcgl.com)。具体房源如下:

  (一)65平方米户型房源181套:

  1、台屿小区(多层)52套:5#楼  202-702,  203-703,  204-704,  205-705,  206-706,  207-707,  208-708,  209-709,  210-510。

  2、赤星新苑(高层)69套:4#楼  101-1001,  202-1002,  103-1003,  204-1004,  105-1005,  206-1006;3#楼  907、1007、108-1008。

  3、东山新苑二期二区(高层)19套:3#楼  307,  112-412,  612-912,  1112-1412,  1612-1812;4#楼  107-307。

  4、冬阳苑(高层)41套:7#楼  103,  303,  503-1403,  107-507,  707-1307,  111-711,  1011-1411;10#楼  211-611。

  (二)55平方米户型房源20套:

  春风苑(高层)20套:11#楼  311-1011,  1211-1411,312-812,1012-1112,213。 

  五、配租规则

  此次198户公租房保障对象排房方式采取公开抽签选房的方式进行,即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与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相结合的方式,65㎡户型和55㎡户型分开抽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先按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关于2014-2015年福州市四城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登记结果的函》(榕房函[2015]926号)中核准的《2014-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第一批)》排名的先后顺序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再按抽得的“抽签选房顺序号”的顺序在我中心提供的房源中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具体如下:

  (一)提供排房的房源按地点分别放置于对应的抽签选房箱内,即一个地点对应一个抽签选房箱。此次65平方米户型的房源181套分四个地点,即4个抽签选房箱:台屿小区52套为一个抽签选房箱;赤星新苑69套为一个抽签选房箱;东山新苑19套为一个抽签选房箱;冬阳苑41套为一个抽签选房箱。55平方米户型的房源只有春风苑20套一个地点,为一个抽签选房箱。

  (二)第一轮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先按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关于2014-2015年福州市四城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登记结果的函》(榕房函[2015年]926号)中核准的《2014-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第一批)》排名的先后顺序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

  (三)第二轮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按照所抽取的“抽签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在抽签选房箱内抽取一张(一户仅能抽取一张)标有房号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因各地点的房源有限,如该房源地点抽签箱的房号单已被抽空,公租房保障对象只能选择其他房源地点的抽签选房箱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保障对象在房源地点抽签箱所抽取的房号即为所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规定申请安排低层的公租房保障对象按第一轮抽取的“抽签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优先抽取位于低层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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