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十三五”扶贫开发实施6大工程 确保如期脱贫
日前,省政府印发了我省“十三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提出2016年~2020年每年按我省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资金,专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2018年,我省现行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要全部脱贫,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到2020年,省定扶贫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我省将把扶贫开发重点放在贫困人口、贫困村、重点县三个层面,通过实施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异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劳动力就业扶贫、医疗卫生扶贫、生态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重点县如期摘帽。
立足全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我省将组织实施“六大重点工程”,促进扶贫开发增实效、见成效。
实施扶贫搬迁造福工程。我省将投资90亿元,到2018年全面完成搬迁任务。对居住在30户以下的偏远自然村农户、地灾隐患点农户、生态保护地农户、灾后需重建农户以及基本住宅需要就地新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约50万人,有计划地帮助他们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从根本上改变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
实施龙头带动工程。我省将大力培育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做强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建设一批农民合作社,带动和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每个重点县新培育7家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个贫困村建设2个以上农民合作社,到2020年重点县龙头企业辐射90%以上的贫困村,带动80%以上的贫困户,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吸收70%以上的贫困户加入,贫困户从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获得的收入比2015年翻一番。
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2016年~2020年,我省将继续为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每年安排1亿元贷款贴息资金,促进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额度。我省将扩大扶贫小额贷款覆盖面,在现有千户以上贫困人口的60个县(市)区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使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享受贷款贴息,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每年争取为3万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生产提供贷款担保,每户增收3000元以上。
实施贫困劳动力培训工程。对全省现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全面开展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优先选送到农业大中专院校进行免费学历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做到“一户一培训,一户一就业”,每年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3.68万人,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户掌握1项~2项实用技术,实现每户每年增收1000元以上。
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万元的2200个贫困村,各级财政逐步加大扶持力度,对省级贫困村每个村省级每年捆绑20万元以上给予支持,对市级贫困村市级比照省级标准给予支持,对县级贫困村县级每年扶持资金不少于1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基础设施建设、一村一品和集体经济增收等。通过3年一轮帮扶,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村级组织全面加强,60%以上的村达到“五好支部”要求。
实施山海协作共建工程。沿海较发达县(市)区对口帮扶资金每年不低于1200万元。2016年所有共建产业园区全面启动建设,到2020年结对双方各建成并投产1个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每个园区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实现产值50亿元以上。力争2020年前,每个沿海发达县(市、区)都建设一个安置重点县搬迁人口10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区。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