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法院:“扫荡”穷乡僻壤村庄 “奇葩”盗窃团伙被摧
06.08.2014 19:43
本文来源: 法院
好逸恶劳无底线
盗窃,无非就是好逸恶劳,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更快获得财富。这五人团伙平均年龄在35岁左右,最大的42岁,最小的26岁,其中吴某的妻子在福州经营着一家服装店,有着一双儿女;而陈某的女友是一家洗车店的老板,其他三人,即便是打着零工,也能够凭借自己的汗水让生活变得有声色。但很遗憾,他们都没有珍惜勤劳致富的机会,平日游手好闲,懒惰成性。也许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急功近利的思潮影响着他们,在灯红酒绿的都市中,看着红蓝绿女紫醉金迷的生活,让他们偏离了正常的生存轨道,寻觅着另类能够供其享乐的途径。
这五人似乎又与其他的盗窃团伙有着显著的不同,他们仅仅只是想弄点小钱来满足日常生活中口腹之欲。在五人没有形成固定的盗窃模式时,他们各自的“即兴”盗窃,令人汗颜。团伙中的周某回忆到,在2013年1月初,他和叶某骑着摩托车到建瓯的一个乡村走亲戚,在回程途中,叶某看见农户家散养的鸡鸭,便对周某说,他想吃。于是,两人便盗走了3、4只鸡鸭,回到住地,一饱口福。更有甚者,团伙中的陈某、周某和吴某,三人一起开车到福州买衣服,返程途中,在高速路口,看见一段裸露的电缆线。于是,便使用随车携带的老虎钳将其剪下,回到住地卖给废品收购站,所得赃款作为高速费。他们似乎总在寻找着不用费力,又能够轻松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或契机。
回乡省亲现“契机”
有句话是“机会总是给准备好的人”,当然这句话用到这五人团伙上有些讽刺,但的确是这样。
2013年的正月,叶某带着妻儿回政和老家看望母亲,就是这次回家省亲让他看到了符合要求的对象。他发现农村中有很多举家外出打工,空无一人。即便村中有人,大多是老人和小孩,而且乡村没有夜生活,一般睡得比较早,淳朴善良的村民,习惯了敞开大门串门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削弱了他们防盗意识,作案也相对容易。农村人的淳朴,让他们即便是对于外来的生面孔也不会稍加防范。更重要的是,农村没有“天眼”,有村民报案,也有逃脱的侥幸。于是,叶某歹意萌生。
回到建阳住地,叶某便将其余四人召集到家中,将自己的发现以及想法告诉大家,几个人一拍即合。由于叶某是当地人,对各个村庄的分布、道路交通状况十分熟悉,于是五人一起商量做出分工,谁租车、谁带路、谁撬门、谁盗窃,并对分赃初步达成意向,即由于农村不可能有太值钱的东西,但只要觉得有价值的东西都拿,偷来的东西扣除费用,如果是现金就由参与者均分,实物则有叶某保管,待出手后平分。
就这样,五人盗窃“空巢村”团伙成立,叶某将邪恶之手伸向了曾经养育自己的土地、伸向了亲切的乡亲。
随机选取一扫空
也许有人说他们不专业,的确,他们从不踩点,只是在傍晚聚集在一起,乘坐着租来的车,开到哪个村就停下;常用的作案工具—一把金虎牌剪刀和一把手电筒,也是盗窃所得;偷盗成本过高,他们租车、住宾馆、下馆子,即便一夜连续盗窃五六户,也无法填补这个亏空。但就是这样一个看似不专业的盗窃团伙,却以“扫荡”式的节奏,将叶某所在县的乡村“一扫而空”。
在2013年5月-6月,他们分别进入多个村庄实施盗窃60余起,最少的一次盗窃6户人家,最多的一次盗窃14户,盗窃的东西五花八门,金银首饰、银元铜板、现金外币、锡壶瓷瓶、纪念徽章甚至到一角的硬币、几角的毛票.....只要是农户家里有的、能够拿走的,他们绝不留下。
但这个“五人”团伙就在疯狂“扫荡”一个月后解散。究其原因,很简单,他们既要选择风险小的对象,又要满足其高额的盗窃成本和日常生活的花费,显这样的方式难以为继。据陈某交代,有一次,进入一个“空巢村”,全村空无一人,让他们甚是欣喜。但在实施盗窃过程中才发现,并无值钱的东西,即便有一些实物,也很难脱手。最终一个晚上的收获只有二十几元的现金,而偷盗成本却高达1400余元。于是,五人团伙便各自回复到原有的生活轨迹。
无法掩盖的“污点”
在团伙解散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一副副冰冷的镣铐出现在他们的面前。远在云南的陈某没有想到,一个月——付出与收获严重不符的行为,让他即便回到了云南老家,也无法逃脱。也许有人认为,五人团伙,作案多起,但所获甚少,而且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很少有人会想到,他们的行为,改变的不仅仅是他们的人生轨迹。在阳光下“污点”总是无法掩盖。虽然五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他们搅乱的村庄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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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4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