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执行难:苦寻两年多 找的却是申请人

29.11.2016  02:34
  执行款有了着落,申请执行人通常都是如释重负,急急忙忙到法院领钱,但在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却有一笔执行款多年无人认领,让承办法官非常着急。在核实这笔钱是一名未成年人受到人身伤害的索赔款后,周宁法院高度重视,从而拉开了多方寻找申请执行人的一幕。

  无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被迫终结

  2010年,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中,詹先生的儿子(未成年人)受到吴某的人身伤害,法院判令吴某支付各项经济损失12500元,但吴某迟迟没有履行。同年12月13日,詹先生持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执行。

  然而,周宁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举证及依职权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吴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所在社区亦证明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只能于12月20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定期滚动查控 划拨款无人领

  长期以来,对于未实际执结案件,周宁法院坚持专人定期滚动式查询,实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状态,其中也包括詹先生的案件。

  2014年1月28日,该院通过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到该案被执行人吴某名下有存款12500元,执行法官陈雄立即依法冻结存款,并划拨了该笔款项。

  此时,本该第一时间获悉好消息的詹先生却突然“失踪”了。陈雄多次拨打詹先生留下的电话号码,均联系不上,再进一步走访其所提供的地址,也得知那只是租住地,人早已搬离。无奈,好不容易追回的执行款又只能滞留在法院。

  搜寻蛛丝马迹 钱款物归原主

  截至今年8月,这笔执行款已在法院“尘封”长达两年多,陈雄却始终放心不下。

  在该院深入贯彻“两清积”活动以来,陈雄坚持“以款找案、以案找人”,翻出案件卷宗寻找当事人信息的蛛丝马迹,通过电话联系、寄发案款催领通知书等方式仍苦寻无果。

  随后,陈雄主动联系公安机关,调取詹先生的户籍证明,走访其户籍所在地住所,向周围邻里了解情况,但住所无人居住,邻里也无人知晓其去向。陈雄将联系方式留下,希望周围邻居发现线索后及时联系法院。同时,联系村民委员会,在村干部的帮助下,逐一联系与詹先生往日有来往的亲朋好友。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撒网式查找,历时一个月,陈雄终于和远在陕西西安的詹先生取得了联系。

  “这么多年,我都要放弃了,没想到法院还这么辛苦找到我……”詹先生在电话中颇为讶异,并立即放下手中工作,于10月8日即国庆假期结束的第一天赶到周宁法院。

  得知这笔款项的追回过程,詹先生深表感激,他说:“真没想到我还能拿到这笔钱!钱不多,却是我孩子受到人身伤害的赔偿,有着特殊意义,我始终放不下。这些年,因为太久我都不抱希望了,法院却还一直记挂着。法官,真的太谢谢你们了!”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