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贯彻执行《条例》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17.08.2019  11:10

  8月16日,省委书记、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唐登杰、杨贤金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组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研究细化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扎实推进机构编制重点任务,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严格履行程序、依法依规管理,进一步增强“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牢机构设置、领导职数设置、用编进人审批关,努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严密、规范有序、流程顺畅。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做好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深落细。要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的机构编制队伍,不断提升我省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记者 周琳)

【责任编辑:曾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