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法院执行局被最高院评为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先进集体

29.10.2014  13:08
  近日,尤溪法院执行局被最高院评为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该院组成三个专项执行组,对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摸底排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未结执行案件的乡镇领导沟通协调等措施,建立了“四项机制”推进工作,与县政府建立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五项制度”,对行政机关依法决策、执法程序、裁决、复议、应诉等进行法律指导;实行“1+3”信访工作机制,即每月15 日由县委书记、县长分别接访,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包月,县政府副县长包周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与人大主席包月,共同做好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与县纪委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党政机关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阻碍、干预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的查处力度;制定了《尤溪县涉法涉诉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每年拨出30 万元用于对刑事被害人和民事案件特殊当事人(弱势群体)进行救助。

  2012以来,排查出10件涉及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已全部执结,执结标的192.96万元,并带动了16件涉及村(居)未结执行案件的妥善化解,标的285.08万元。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