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再“加码” 联动治“老赖”
08.03.2018 15:30
本文来源: 法院
亮剑“老赖”
重拳打击“拒执”行为
2月9日,随着法槌的落下,被告人陈某桂、易某炎夫妇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双双被判刑。
易某炎是县直某单位的职工,因其妻陈某桂未能按期足额还清银行贷款,双方共有的房产被依法查封拍卖,但两人拒不将该房产腾空,反而将涉案房产出租给他人。于是,安溪法院将陈某桂、易某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最终,安溪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陈金桂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易某炎免予刑事处罚。
“原以为法院打击公职‘老赖’会有疑虑,这类案件最多就强制腾空,没想到法院力度这么大,还对他们处以刑罚,这对那些特殊身份的被执行人会起到极大的震慑。”参与旁听此案的人民陪审员徐志根啧啧称赞。
为有力打击类似“陈某桂、易某炎”的拒执犯罪,安溪法院将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作为“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个重要抓手,强化与县检察院、公安局的合作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定期通报、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拒执犯罪案件诉讼对接程序,紧密配合形成“打击链”,对涉及拒执犯罪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切实维护法律尊严。2017年来,共召开公检法联系会议3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7人,已判处3人。
“长期以来,类似被拍卖房屋的强制腾空一直是法院难啃的‘硬骨头’。被执行人占据房屋拒不迁出或转租他人,个别采取让年迈的亲戚入住房屋,有的甚至以‘跳楼’‘自残’等极端方式阻挠执行,对这种行为,必须予以严惩,通过法律的制裁,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让诚实守信、崇尚法律成为一种行动自觉。”安溪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崇斌如是说。
失信惩戒
让“老赖”无处藏身
“法官您好,马上就要过年了,上了失信黑名单,回去我在亲戚朋友面前怎么抬起的起头啊?我明天就去还钱,请您尽快把我从黑名单中删除。”2月8日是农历小年,安溪法院执行局法官王杰炳接到被执行人李某打来的电话。
李某因未能及时偿还他人借款,被告上法庭。经泉州中院二审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1月29日,安溪法院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官方微信置于头条予以曝光。于是,李某的失信信息在朋友圈刷了屏。眼看春节将至,李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无奈之下,2月9日一大早,李某就到法院缴清欠款本息110万余元。
在“互联网+”时代,安溪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在闹市区的大屏幕、家中电视、手机微信,到处都可以看到失信被执行人被曝光的名称、照片、身份证号等信息。此外,安溪法院还全市率先推出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合作机制,通过发布悬赏公告,形成对“老赖”全方位、多维度曝光的强大攻势,营造人人打击老赖的氛围。
同时,针对特定社会群体分群聚类、量身定制惩戒措施,对一批公职老赖进行集中曝光,就干部提拔、代表选举、村“两委”换届等提供信用审核5695余人次,定期向职能部门披露失信名单,在入党考核、职务晋升、各类重要奖项参评、商品房购买、高收费教育等方面实施信用规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2017年以来,安溪法院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11810人次,1025名“老赖”迫于法律的权威和诚信的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给付义务,限制14家企业、149名个人在办理工商、金融等业务,督促自动履行970万余元。
集中攻坚
提升执行震慑力
春节前夕,家家户户都张灯结彩准备过年,安溪法院却积极组织执行干警,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利用被执行人早上还未出门和晚上在家休息时间,蹲守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2月1日,一场代号为“寒剑”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在天蒙蒙亮就拉开了序幕。随着白崇斌副院长发出出发指令,30余名执行干警分乘5辆警车,兵分两路,此次专项行动共对25个涉民生案件28个被执行人采取查询财产、扣划存款、查封等强制措施。
在当天的统一行动中,共划拨存款10.8万,共传唤被执行人10人、拘留2人,查封房产1处、轿车1辆,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指导,促被执行人缴交案款44.24万元。
“没想到执行工作这么奔波、辛苦,起早摸黑,执行法官真是太不容易了!”安溪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陈福志在全程参与了当天的执行行动后感慨万千,他呼吁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予以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联合信用惩戒的执行工作新局面。
2017年以来,安溪法院共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6次,执结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175多件,执结标的1131万元。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庄严承诺,司法公信力不仅需要裁决结果的公平公正,也需要已生效的裁判文书能够得到强有力的执行。我们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昂扬向上的精气神、攻坚克难的战斗力,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许良才如是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本文来源: 法院
08.03.2018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