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执法总队“四措施”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23.07.2014  19:33
    

一是 开展三级联合执法检查。制定《2014年度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分地区、分时段联合市、县执法队伍开展三级联合执法检查,与基层执法人员交流执法经验、做法,指导并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及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二是 部署深化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在2013年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反馈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安监执法〔2014〕34号),从执法机构自身建设、执法监察、装备保障和档案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深化提升。

三是 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针对日常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法律法规解析、案例分析研讨、经验交流介绍、分组座谈等形式,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开展执法业务、专业技能培训。2013年举办四期培训班,培训460多人次;2014年上半年已举办两期培训班,培训290多人次。

    四是 推动统一执法工作服。为树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和约束日常执法行为,再次强调《福建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服管理办法》(闽安监总队〔2013〕10号)落实。并全力推动全省执法工作服增补及换装工作,目前,全省1867名执法人员统一执法工作服。(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