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司法局打造特色创品牌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5.03.2016  09:07
2015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致力于服务经济、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为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动融入中心、服务经济发展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当好政府参谋。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择优选择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在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法律事务论证、政策法规评估等方面提供客观、专业和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打造法治政府献策献力。2015年,全市律师担任各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158家,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83件次。 (二)主动贴近项目。以海峡西岸经济区法律服务团漳州分团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体检”专项法律服务,认真做好重点项目中的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引导公证行业主动服务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高速路、新城区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参与“两违”综合治理。2015年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418件次,深入开展“法律体检”91次,对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过程中的财产进行清点和证据保全公证58件。 (三)大力服务企业。在全省首创成立“漳州市新经济组织律师顾问中心”,为企业家和各类人才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推动更多律师事务所、律师与企业结对子,深入开展  “法企对接”等专项法律服务。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法治宣讲团进企业开展企业管理、劳动关系、融资等相关主题法治宣传教育。2015年,全市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810家,与239家企业“所企结对”,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74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2521人次。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在重点企业开办法治宣传专栏8个,举办法律讲座26场次。加大涉企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市66家企业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545件。 二、推进管理创新、服务社会稳定 2015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工作,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一)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化解纠纷促和谐  助力建设新漳州”人民调解活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490件,调处成功17388件,调处成功率99.4%。创新调解方式,增强调解实效,长泰县组建“外来务工人员调解队”,平和县成立“老红军调解室”,长泰县建立“夕阳红”调解队,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推行矛盾纠纷“三级联调”,漳浦县采取基层调解、专业分解、联席化解方式构建矛盾纠纷调解体系。积极探索调解新领域,市县两级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人社局、环保局组建行业性调委会55个,长泰县组建漳州首家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和县三平、灵通风景区组建风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模式。全市建立县级社区矫正中心11个,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191人,当年重新犯罪率为0.0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大力推广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11个县(市、区)的所有乡镇全部实行听辩会制度,共召开听辩会168场次,收集工作建议120条,转变管理办法49个。反映我市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的信息受到省厅陈勇厅长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标的批示肯定。平和县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多、地域分布广、省际边界线长等特点,积极探索与广东大埔县、饶平县之间社区矫正工作新举措,形成2省(福建、广东)3县(平和、大浦、饶平)联防共建模式。根据统一部署,向市中级法院提出91名服刑人员特赦建议,在全省率先完成特赦工作。 (三)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与市委政法委共同研究拟定《关于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律师参与领导接访日活动及涉法涉诉信访接访418人次,接待群众信访480人次,参与21件涉法涉诉疑难信访案件专案评审,提交9份书面法律意见建议书。 三、丰富便民载体、服务保障民生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方式,丰富便民载体,为全市民生改善提供优质法律保障。 (一)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大力鼓励和支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深入村(社区)开展义务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全市1929个村(居、社区、农场)全部挂钩义务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参与管理、贴近服务、释法解疑、化解矛盾等作用,帮助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全市1929个村(居、社区、农场)全部挂钩义务法律顾问。2015年发放联系卡及各种宣传材料6000余份,进村入户走访1000余人次,帮助解决法律问题5000余件次。该项工作得到时任省委政法委书记苏增添、时任省厅厅长陈义兴和副市长张翼腾的批示肯定。 (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综合法律援助资源状况、公民法律援助需求等因素,将经济困难标准确定为低保线的2倍。着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与市老龄办联合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在市残联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率先在全省设立首个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截止目前,全市已建立法律援助站212个,设立1919个村(居)委会法律援助点,聘请联络员1925人。2015年全市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12件,比增5.4%,受援人数达2711人次,接待咨询人数4004人。公证行业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老年人、经济困难等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2015年全市公证行业为公益活动和生活较困难的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公证142件。引导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减免鉴定费用。2015年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2件,为弱势群体减免鉴定费用2600元。 (三)规范提升法律服务工作。以服务考生、方便考生为准则,认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在全省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积极开展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精简68项申报材料。进一步简化审核(批)流程和缩短办理时限,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环节严格控制在4个环节以内,承诺办理时限掌握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经公布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中没有涉及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大大方便群众办理行政审批。 (四)不断优化涉台法律服务。我市既是台胞主要祖籍地,也是台商投资密集区之一,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芗城区、漳浦县、东山县等地成立涉台法律服务中心。市局与市台办、市台商协会沟通协调,联手成立“涉台法律服务顾问团”,出台《关于加强涉台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涉台法律服务顾问团工作规则》和《律师为台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方案》。认真办理涉台公证,积极为台商在大陆创业、投资、贸易等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和漳州市旅台同胞亲属联谊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符合条件的台胞、台属、台商提供法律援助。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法院在漳浦县和南靖县两个台资企业创建涉台社区矫正基地,属全省首创,有效解决台籍服刑人员适用缓刑难、社区矫正难等问题。2015年,全市办理为台商提供法律服务92件次,办理涉台公证1092件。 (漳州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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