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化解涉台纠纷的“海沧品牌”

13.05.2016  12:54
  打破了之前的地域管辖,实现涉台案件审判“三合一”;充分发挥台胞陪审员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建立台胞陪审制;试行参审团制度,推进司法公开,让审判权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运行,促进司法公正……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确定为司法体制改革重点项目后,厦门市海沧区法院涉台法庭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大胆先行先试,接连推出领先全省乃至全国的改革举措。

  经过四年多的司法实践,“有事情找涉台法庭”已经成为了在厦台商的一致共识,高达89.09%结案率、69.46%调撤率的解决台胞纠纷的“专科医院”已经成为了海沧一个拿得出、叫得响的“金字招牌”。

  集中管辖——

  建立统一的“裁判尺

  “当时我们在起草可行性调研报告,发现成立涉台法庭,政策依据充分,但是法律依据‘略显不足’。”海沧法院副院长兼任涉台法庭庭长的曹发贵回忆说,后来大家研究出“可将全市六区的涉台民事纠纷案件集中交由海沧法院管辖”的提法得到了时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的肯定,海沧法院便将该项目报给最高法院司改办,相关领导看了后觉得“可行”,并作为司法体制改革重点项目。“这也符合最高法院实行涉台案件集中管辖的初衷和当前的司改潮流。”曹发贵说。

  在跨区域集中管辖全市一审涉台民商事案件后,为进一步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涉台审判服务,海沧法院积极向上争取,于2013年1月正式获得授权,将全市一审涉台刑事、行政案件一并纳入涉台法庭集中管辖范围,在全国率先建立起涉台案件审判的“三合一”机制。

  由专门的审判法庭、专业的审判人员集中审理涉台案件,可以有效统一裁判尺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适用标准、裁判尺度不统一的情况。曹发贵告诉记者,集中管辖的优点是可以避免同案不同判,更好地客观平等保护涉台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在台湾同胞心中树立大陆法院的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组团参审——

  提高司法的“透明度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透明度,拓宽人民监督司法渠道,增进人民对司法的理解和信赖,促进司法公正,海沧法院涉台法庭于2015年2月开始试行参审团制度。

  “参审员主要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厦门台商协会常务理事以上人员中选任,参与涉台案件的审判。”曹发贵介绍说,参审团制度一般适用于重大、疑难、争议较大的案件,包括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和当事人多次申诉或重复上访等案件。

  2015年6月3日,涉台法庭在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郭某、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首次适用了参审团制度。法庭随机抽取的5名参审员来自不同行业,参审团全程参与庭审,独立对案件的事实认定部分进行讨论,最后形成多数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合议庭供参考。此案于当年9月宣判并发生法律效力,裁判结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双方均服判,案件审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实践证明,海沧法院涉台法庭的参审团制度,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民陪审权利,为群众近距离接触司法提供一个开放的平台,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推进司法公开,让审判权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运行,促进司法公正,从而能够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在提高司法“透明度”上,海沧法院涉台法庭不断探索新机制。2015年5月,涉台法庭率先全国先行先试,聘任8位台商分别担任涉台刑事案件的缓刑考察员和执行监督员。增强了涉台审判工作透明度,也解决了台籍被告人缓刑适用难等涉台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司法难题。

  台胞陪审——

  调和矛盾的“润滑剂

  台湾跟大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域,两岸“法律”存在较大差异。为了尽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保持公平和公正,同时能做到尊重台湾地区的“法律”制度,海沧法院涉台法庭首创跨区域台胞陪审员参审机制,聘任了包括厦门市前后三任台商协会会长在内的37位台胞杰出人士担任台胞陪审员,让他们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调解等司法活动当中,充分发挥他们与涉诉台胞台商“同乡、同业”优势,有效疏导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

  涉台法庭受理的原告厦门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标的高达一千多万元,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针对该案一方为台资企业,涉台法庭发挥有台胞陪审员的优势,请来台胞陪审员谢苍发共同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调处。最终,一起可能需要长期争讼的纠纷,经过涉台法庭的调解,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至今为止,台胞陪审员已参与陪审、调处案件280件,涉案金额5.8亿元,充分发挥“同乡之情、同业之谊”优势,在台商中引来一片好评。

  曹发贵说,涉台法庭的台胞陪审员都是在厦门地区乃至全省、全国经商多年的台商元老,有着丰富的经验以及对两岸经济文化的深刻体会,调解时也更有威信。“在我们台商心目中,我们这些台胞陪审员的权威性比较高。我们有的是同乡,有的是同业,因此当事人对我们会更信任。”谢苍发告诉记者。

  日前,在福建省政法系统“双十佳”评选活动中,海沧法院力压群雄,最终斩获福建省政法系统“十佳基层单位”荣誉称号,曹发贵作为代表向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等省领导汇报工作,再次获得系统内外的肯定。

  “对台事务没有小事,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弘扬涉台法庭先行先试的‘特区精神’,不断探索解决涉台审判新机制,为厦门乃至福建省营造更为良好的投资环境。”曹发贵对记者说。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