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人大:打好“组合拳”  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监督

15.09.2014  14:06

近年来,厦门市思明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变更—决算四个环节,力求“法定动作”做实、“规定动作”做细、“自选动作”做精,不断破解代表对财政预决算报告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全、说不准、讲不来等问题,不断强化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不断推进法治财政、阳光财政和绩效财政建设,管好人民的“钱袋子”。

扩大预算审查面和初审参与面。通过拓展参与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广泛吸收社会各界意见,一方面既可上传下达,把代表和基层的意见反映上来,又通过代表在“两会”分组讨论期间反馈初审情况,释疑解惑;另一方面提前初审,无形之中延长了“两会”期间代表的审查时间,提升了审议质量,督促政府完善预算编制,推进预算民主。

聘请预算审查监督顾问。通过聘请、组织专业人员参与区级财政预算编制、决算及部门预决算审查、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调整等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督法》、《预算法》和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有关要求,弥补区人大对财政预算监督审查力量的不足,改进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审查的针对性、准确性、专业性和实效性,为“两会”人大代表审查财政预算把好基础关。

培训代表提升替人民“管好钱袋子”的履职能力。组织全体区人大代表、驻辖区的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思明区年度财政预算报告、财政预算报表和大量事例,对政府预算审查的意义作用、审查要点、掌握看懂财政报表数据的方法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不断提升代表审查监督预决算的能力。

在区“两会”期间设立预算审查咨询处。方便代表在审查预算时及时查阅资料,了解情况。并由财政部门安排专人现场解答代表疑问。

建立议事沟通协商机制。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召集人大财经工委、区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进行工作协调,就规范财政监督达成工作备忘,进一步明确思想认识和责任目的、任务内容和时间节点、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形成人大财经工委、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四方”单月必沟通、平常必联络的工作制度。

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将资金量大、代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影响大的公共财政项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点,每年选择1-2个项目,组成人大财经工委、审计、监察、第三方机构和财政部门参与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以增强预算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的周转率和使用效益。

实行“同级审”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即对审计发现问题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要求限期整改,再次测评,直至满意为止。

实行“同级审”同时报告制度。即对“同级审”中发现问题较多,涉及金额较大,屡审屡冒且对问题整改不重视不及时的“需整改单位”要求其形成整改报告,与区财政局同步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督实效。

开展部门决算(草案)审签。每年从部门、街道、中学、小学、幼儿园中各选取一个单位开展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决算(草案)审签纳入年度审计计划,采取事中审计与事后监督相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草案审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预算编制的精细化、预算执行的规范化、决算效果的绩效化等方面,跟踪时间进度安排,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补错,实现对资金从安排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督。

力推部门预决算和“同级审”政务信息公开。督促完善部门预决算公开,要求规范公开渠道,健全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部门花钱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积极推动落实“同级审”审计工作报告的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区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区直部门、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审计情况和加强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等五个方面,以发挥审计政务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财政、阳光财政和绩效财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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