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三措施建立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监管长效机制
10.08.2015 15:4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要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各乡(镇)政府针对本辖区内关闭及废弃矿井的分布和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巡查,制定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责任到人,具体到每个矿点(硐),实行无缝监管,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二是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对发现的无证无照、越界、非法转让转包开采,非法占用林地,非法获取、使用和转供火工品、电力、煤炭准运凭证,造成环境破坏、安全隐患等行为的,要及时查处或函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要严防“死灰复燃”。对关闭的矿点,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关闭程序,认真落实吊(注)销证照、拆除设备设施、炸毁井筒等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关闭到位。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做到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常态化,严防已关闭矿山(点、井、硐)“死灰复燃”,巩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整治工作成果。(将乐县煤行办)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08.2015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