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林业局决定于2016年9月5日—11月3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9月5日至9月26日,全市共出动执法力量1100人次,车辆390台次,受理查处森林三类案件150起,其中:刑事案件立17起,破13起;查处行政案件133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51人次,收缴林木165.9立方米,涉案林地面积11.35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6万元,有效遏制了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效关键在: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等执法力量,制定方案,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抓好落实。二是因地制宜,全面摸排梳理。各县(市、区)林业局认真开展排查,将县与县、乡与镇交界结合部、林区开垦和采石挖沙、开矿建厂项目实施地作为排查重点区域。清查整治木材交易、加工等重点场所15处,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20个,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9处;收缴、救助各种野生动物33只(头);开展摸排案件线索96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18场(次)。确定2起重点案件,由省局挂牌督办1起(破1起)。三是严字当头,快速查办案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强区域和边界侦防协作,加强协作配合,集中力量全面清理排查出的案件线索,逐案研究,组织专案侦破攻坚。四是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涉林案件的督办查办,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大力宣传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