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福建分公司关于联合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27.10.2014  13:12

闽粮行〔2014〕153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中央储备粮各直属库、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闽粮行〔2014〕114号)和《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粮食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粮办行〔2014〕45号),按照福建省粮食局与中储粮福建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协调会议纪要(〔2014〕1号)的要求,省粮食局和中储粮福建分公司定于10月下旬派出督查工作组对重点单位进行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粮食系统仓储、购销、加工企业,重点督查中央、省、市、县(区)各级粮食储备库。

二、督查内容

按《福建省粮食局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闽粮行〔2014〕114号)规定的检查内容和省安委会下发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检查表(附件1)的内容进行。

三、督查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负责人带队

成员:省粮食局、中储粮福建分公司各派一人

第二组:

组长:中储粮福建分公司业务处负责人带队

成员:中储粮福建分公司、省粮食局各派一人

具体督查地市和时间由各督查组负责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要按“检查、督查内容”要求,逐条对照,查找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对被检查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作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督查组成员和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确认。

各督查组除作检查记录外,应按照闽粮行〔2014〕114号通知的要求,对被查单位进行认真核查,并填写“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检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督查组组长和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后,分别建档。

        (二)在被查单位自查阶段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各督查组应认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审核认定,对认定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填写“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见附件2)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整改登记表(见附件3),并责令被检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时间及整改责任人,由督查组和被检查单位签字后,分别建档。

(三)各督查组应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检查表格分别上报省粮食局和中储粮福建分公司。

附件:1.“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检查表(点击下载)

            2.“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点击下载)

                    3.“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整改登记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                        中储粮福建分公司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