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打人被拘 丈夫将幼女扔在法院逼法官放人

30.05.2014  11:13

     母亲因邻里纠纷打伤人,未履行赔偿,被法院执行司法拘留;父亲怒气冲冲带年幼的女儿上门要法官放人,未果后将女儿扔在法院,扬长而去。

    昨日上午,这一幕发生在惠安法院,法院无奈报警求助,民警将孩子送回家。

     争吵时打伤邻居 妻子被告上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3月的一天,郭女士在惠安县螺阳镇溪西村下星路口,与邻居陈某因倒垃圾一事发生争吵,双方互相扭打,郭女士头部、脸部及手臂受伤,陈某大腿淤伤。

    经法医鉴定,郭女士的右颞枕部头皮、左额顶部头皮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二处)。同年6月,惠安县公安局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某处行政拘留8日并罚款200元。

    2013年1月,郭女士将陈某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因人身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同年4月,惠安法院审结这起纠纷案,该院审理认为,被告陈某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过错责任,陈某应赔偿郭某经济损失8397.49元。

    判决生效后,2013年7月,郭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至今年1月陈某共支付了3000元,并承诺余款在春节前支付。

    后来陈某再也没有支付赔偿款的意思。

     妻子被司法拘留 丈夫将女儿扔在法院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郭某的权益,昨日上午,惠安法院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陈某执行司法拘留。

    陈某的丈夫庄某得知妻子被法官带走后,情绪非常激动,将女儿带到法院,要求法官放了他妻子。庄某不顾法官劝说,居然将年幼的女儿留在法院,扬长而去。

    孩子的母亲陈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力劝庄某不要采取这种方式,应积极筹钱来还款。但庄某扔下女儿后,未再露面。

    面对这样的情况,法院只好报警求助,孩子由派出所民警协助送回。

    陈某因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日。目前承办法官正在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以期化解邻里矛盾纠纷。

     别把孩子当筹码

    □风声

    无独有偶,早报5月17日也报道一条类似新闻:见妻子黄某赌博又被抓了,气愤的丈夫张某把8岁的儿子塞进警车。民警规劝了10分钟无效,只好将张某及其儿子一起带回派出所处理。最后妻子黄某泪如雨下,下决心戒赌。

    其实妻子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作为丈夫,心痛、焦急谁都可以理解,但是他不能随意发泄情绪,更不能将懵懂的孩童作为筹码,向执法机关施压。想一想无辜的孩子,在他被父亲往外推时,他的内心是多么惶恐不安,也许在他幼小的心灵深处,会留下无法消除的阴影。

    错误既然已经发生,只要不是大奸大恶之事,总有挽救自新的机会,更何况是“未履行赔偿”和“赌博”这样的“小错”。作为当事人的家属,应该调整好自己的情绪,给予犯错的家人更多的宽容,同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工作,让事情得到妥善解决,一家人早日团聚,这才是对家人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所以,请别再拿孩子当筹码了。(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洪耀宾 庄铁波 庄振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