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检察院请手语老师为聋哑被告人作庭审翻译

05.11.2014  17:33

 

 

福建检察网11月5日讯(邓玉英)近日,南平市政和县检察院对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件提起公诉。期间,为保障这位姓陈的“特殊”嫌疑人诉讼权益,特别从外地聋哑学校请来手语老师为其做庭审翻译。

    现年28岁的陈某系政和县城关人,自幼聋哑,无固定职业。今年7月29日上午,他见一辆暂停在路边的小轿车未熄火且车内无人,便拉开车门盗走车内的手提包,取走提包内现金1700元后将包丢弃路边。8月1日,陈某在政和县“美其乐”店铺被被害人林某东发现并扭送到县公安局。10月16日,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公开审理,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并从建瓯市聋哑学校邀请了手语老师为其做庭审翻译。庭审中,为了使手语老师和被告人有充分的时间沟通交流,无论审判长、公诉人还是辩护人,都放慢了语速,对一些被告人无法理解的法律专业词汇,手语老师反复翻译,确保庭审每句话都准确无误传递给被告。陈某通过手语向法庭陈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