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朋友手机登支付宝后 账上2300元被盗取

28.06.2016  23:44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知人知面不知心,向某怎么也不会想到,因为借用他人手机登录自己的支付宝,导致支付宝上的账户被盗取2300元。而盗取自己钱财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好友朱某。

  6月8日,福鼎市公安局龙安派出所接到市民向某的报警电话,向某报警称:其支付宝被人转走2300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民警通过支付宝客服人员获悉,向某支付宝中的2300元被转到朱某的账户中,而这位朱某不是别人,正是受害者向某的好友。

  在接受警方询问时,朱某声称自己对此事并不知情,也不经常使用支付宝。民警便登录该二人支付宝账户,经认真分析,确定2300元系被转到朱某的支付宝账户,后又被多次分批转到朱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上。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对自己利用支付宝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向某支付宝中的钱是怎么被朱某盗走的呢?原来向某曾经用朱某的手机登录过支付宝,但却没有彻底退出。朱某发现后,便分别于6月2日和5日,分两次登录向某的支付宝并成功将其支付宝内的2300元转账至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下,后又把这笔钱提现到自己银行卡内,并删除了相关交易记录,企图瞒天过海,但没想到,最终仍难逃法律的制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办案民警表示,移动支付在带来便捷的同时,其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有指纹密码功能的手机应开启指纹功能;支付宝、微信等应单独设置密码,且与开机密码不同;密码设置应避开姓名汉语拼音、生日、手机号码、QQ号码等容易被猜到或试出的字母或数字。

  民警还表示,支付宝、微信钱包、百度钱包等免密支付功能,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开启。免密支付的限额大小、银行卡每日转账的限额大小,也应根据用户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此外,手机作为私人物品,应注意看护,减少外借,在发现丢失后要及时报警,冻结关联银行卡、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