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藏机密文件何罪? 高院发回地院重判决(图)

01.08.2014  10:00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陈水扁卸任前带走大批数据,其中包括台当局办公大楼内的公文,因此,特侦组在两年前查扣之后,由台北地检署以公务侵占等罪名,对陈水扁追加起诉。不过,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之后,主张有一大部分是防务上机密文件,属于外患罪,判决移转管辖给高等法院。高院审理却认为,北院移转管辖的部分有问题,因此,发回重新判决。

  陈水扁目前在台中培德病监执行,而在他涉及的案中,有一个是卸任时,从其办公大楼带走大批资料,特侦组五年多前,搜索他的办公室和被押的台北看守所舍房,查扣了58箱文件,比对之后,特侦组以陈水扁侵占上万件公文,其中还有涉及机密的部分,因此,交由北检以公务侵占、侵占公文书和违反台湾机密保护法等三项罪名,追加起诉。

  全案经过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针对其中属于防务上重要机密的公文,北院主张,应该由高等法院管辖,因此,判决这部分移转审理。不过,高等法院认为,依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应该由高检署提起公诉,才得以审理,北院的移转管辖部分有问题,因此,撤销北院判决,发回重新审理判决。

【责任编辑:蔡晨烨 陈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