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所被巡视省属高校公开发布整改落实情况

02.12.2016  18:48

  2月至4月,省委巡视组对19个省直部门党委(党组),福州大学等14所省属高校党委开展了巡视。

  今年8月中旬,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单位党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巡视发现的问题。

  根据要求,12月1日,被巡单位党委(党组)将巡视整改情况对外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福州大学

  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福州大学校纪委共收到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共45件,目前已办结35件,正在核查10件。在办结的35件中,已立案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件,初步核实5件(其中1件为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另一违纪线索),谈话函询22件,暂存0件,了结8件。其中,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办公室主任林金强因动手打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对于“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根据上级核编,福州大学干部编制职数为处级158人、科级198人。对于巡视组提出科级干部超职数9人的问题,该校将严格按照原有职数控制科级干部的使用,对超职数配备的科级干部逐个消化,目前已消化3个,其余拟于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关于“违规延长干部试用期”问题

  2016年3月,修订了《福州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规定“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关于“公务接待支出仍然较高且开支不规范”问题

  对于“接待费仍较高,且在横向科研经费中列支较多”。2012年以来,虽然加强了全校接待费开支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逐年降低,但接待费仍较高。今年以来,继续加大接待费开支控制力度,截至2016年10月10日,全校接待费总额为105.4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福建中医药大学

  针对反馈的2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6条,已完成24条,未完成2条。针对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1件、初核12件,了结11件(初核转了结),已对9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作出处理,其中责令4人作出书面检查,对7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场,下发《督查建议书》2份;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调整岗位2人、诫勉谈话3人。

  关于未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竞争上岗选拔干部问题

  撤消校基建办副主任、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校工会女工委主任等3个职位,并全部调整涉及的3个职位干部。

  关于频繁使用大额现金支出并以白条入账,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问题

  对学生食堂面粉、一次性餐具等低值易耗品进行招标采购,遴选具有法人资质的供货商,开具正式发票进行货款结算。要求学生食堂小炒经营责任人签写《授权委托书》,将学生小炒的校园“一卡通”营业款转账至同一法人的公司账户,停止风味小炒采购票据从代收款中支付。

  关于超标准、超规定接待问题

  对2013年11月6日34号凭证接待次数超标、陪餐人数超标的问题,责成校办公室开展自查自纠和核查,清退超额开支的费用3178.7元;对2014年10月31日126号凭证中出现支出中华香烟的问题,责成后勤管理处开展自查自纠和核查,清退违规开支的费用1956元,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福建医科大学

  关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

  就“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存在漏报情况”问题。给予个人有关事项存在重大漏报的6位处级干部诫勉谈话处理,并在校内进行通报,1位拟提任副处级干部因个人有关事项存在不实行为,取消任职资格。

  针对“对违纪违规问题追责乏力。近年来,陆续发生几起违纪违规问题,未严肃查处”问题。学校对未经审批擅自持因私护照出国或变更出国时间与目的地的5名处级干部进行处理,其中:给予沈建箴、李凌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椿、王少元行政警告处分,给予1人诫勉谈话。

  对福怡招标公司违规以办公费用名义套取现金及购物卡共计73.21万元用于发放员工福利及工作奖励,对公司负责人给予免职。对医技学院违规套取公款用于职工旅游活动,给予直接责任人宋文芳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问题

  针对“公款旅游问题仍然存在”问题。针对2013年8月基础医学院一行10人以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为由赴江西庐山旅游问题,已责令参加活动的人员退缴了活动费用13820元。针对2013年7月,医技学院以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的名义组织教职工到武夷山旅游问题,已于2014年12月责令参加活动的人员退缴了活动费用14842元。

  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视组将巡视中发现的6个问题线索移交校纪委。目前6个问题线索已经办结,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6人,行政警告处分6人。给予诫勉谈话5人,免职1人,批评教育10人。

   福建农林大学

  关于干部选任不够规范问题

  关于编外人员过多的问题。后勤、安保等157个岗位向社会购买服务,减少聘用编外人员。通过改制等方式消化80名编外人员。正在制定学校《编外人员管理办法》。

  关于超职数配备处级干部问题。学校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进行整改。按照分批分期原则,巡视以来调整消化处级干部18人,其中校聘处级干部7人。

  关于公务接待管理混乱问题

  关于接待手续不规范问题。截止目前,全校已经清退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费8.8万元。今后,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

  关于超标准异地宴请同城接待问题。经排查整改,校领导在北京异地宴请的7笔接待费1.3万元已全部退回,24笔同城接待费3.6万元已全部退回。

  关于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关于应收账款未收回,部分借款长期未归还问题。经排查整改,截止目前,学校已收回应收账款465.45万元,冲销借款1446.87万元。

  关于违规向安溪茶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注资问题。已于2016年9月7日调回拨付给学校设立的安溪茶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500万元资金。

   福建江夏学院

  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认真问题

  对填报房产或对外投资金额不实、差距较大的陈秀鸿、周大明两名拟提任副处级干部暂缓提拔。对巡视组抽查申报收入不实的17位处级干部进行集体约谈。

  责成填报不实的领导干部如实、规范填报个人收入,已全部规范到位,并上报省委组织部。

  关于“岗位调整交流不够严谨”的问题

  制定出台《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在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正处级干部和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副处级干部,一般应进行交流;在同一岗位任职未满2年的干部一般不参加交流,避免同一干部频繁交流和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现象。

  关于“科研经费开支随意”的问题

  有3个项目的负责人主动向财务处提出退款申请,已退款金额合计32888.56元。

  目前,校党委通过举一反三,重点对2013年之后的科研经费支出开展自查自纠,已发现6个科研项目存在报销“陈年旧票”情况,涉及票据金额合计14047.4元,相关项目负责人已将款项主动退缴财务处。

  3月18日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10件均已办结,其中,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有8件,以函询方式处置5件,以初步核实方式处置3件,其中1件转立案;8月16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6条问题线索全部采取初步核实方式进行处置,已全部核查完成,其中立案1人、诫勉谈话3人,问责2个二级单位及3个单位负责人。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行政化色彩比较浓,权力和资源过分集中于行政部门,校本部行政人员和教学人员的比例为2.5:1”的问题

  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对部分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合理转岗,使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占到学校教职工总数的70%以上,逐步优化学校人才队伍结构比例。规范“双肩挑”教师队伍管理,现有专职教师100人,“双肩挑”教师86人,专职行政人员与教师(含“双肩挑”教师)的比例已提高到1:1.66。

  关于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的问题

  对有关人员党纪立案审查,给予时任晋安校区校长陈林青(已退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案处理),给予时任晋安校区副校长颜宁德党内警告处分,另外诫勉谈话6人,退回违纪费用9630元。对处级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将案件处理情况在全校通报。

  关于“分公司”成为小金库的问题

  从2016年4月开始逐步整改,到2016年7月晋安分公司已停止所有学校在职在编人员的津贴发放,实行校企分开管理。对职业学院(福建铁路机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于2012至2015年领取的部分项目奖励提成53900元予以清退。

  巡视组巡视期间共移交信访件12件,涉及问题线索22个,涉及人员25人,其中处级干部 12 人,科级干部12 人,其他 1 人。目前22个信访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完成核查21个,占比95.5%,还有1个问题线索正在核查中。初核转立案4件,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7人,谈话函询2人,谈话提醒4人,挽回经济损失16.763万元。

   福建教育学院

  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

  目前已消化2名院聘副处,尚有7名院聘副处暂未消化。省编办批复处级干部职数47人,现有处级干部42人,还余5个处级职数可配。2017年又有3名处级干部退休,院聘副处有职数全部消化完。

  关于个别干部没有按规定交流、超职数聘任副高职称问题

  加强干部轮岗交流,上半年对3名副处级干部进行岗位调整。财务处处长任现职已13年,由于岗位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目前尚无合适人选进行轮岗,且因党委书记已超龄,不宜动议干部工作,拟移交下一任领导班子统筹解决。

  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清退2013年7月-2015年违规同城接待费19100.40元、超标准接待费13331元、超标会议餐费11316元、其他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845元,合计45592.40元。清退报刊社内部违规宴请费用1492元,责成报刊社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

  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移交党委和纪委的12个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和6个信访件办理工作,已全部办结,信息技术部主任黄宇星因查实其把盖有公章的空白信笺提供给省学习科学学会相关人员,用于招收培训对象,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个别领导亲属在校就业多,形成‘裙带关系’,教职员工意见大;有的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未交流轮岗”的问题

  校党委认真吸取教训,研究决定,今后校领导班子成员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学校任职或就业,严把进人关,要把“是否为学校领导亲属”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拟对已查实领导亲属的干部或职工进行轮岗或调岗。拟定了24名轮岗干部名单(包括领导亲属和长期未交流轮岗)。

  关于“学校领导涉嫌违规领取补贴”的问题

  清退涉嫌违规领取补贴,现任5位校领导已按规定退还。对学校补贴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合理、不合规的津补贴予以取消,依法依规制定标准,全面规范津补贴发放。

  关于“纠正问题的力度也不够,追责问责不力”的问题

  2016年以来,校纪委已进行谈话教育4次15人次,约谈13次19人次,函询7人,共立案3起,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 8人,通报批评3人,组织处理6人。及时完成巡视组移交学校15个问题线索的处置。

  省属高校巡视二组移交问题线索15件,均已完成核查工作,通过函询谈话办结4件,通过初核办结10件,交由职能部门办理1件,对“新闻系违规使用设备问题”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新闻传播系主任和书记。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将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3项、31个具体问题逐条进行整改。31个具体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关于“学院个别领导廉洁自律不够”问题

  针对“个别领导领取工资补差”问题。停发补差工资。自今年9月份起停止向院长发放补差工资,并就院长工资收入减少问题向上级部门反映,寻求解决办法。

  针对“违规购买高配置车辆,并长期外借”问题

  对全院用车情况进行核实清查,巡视组查实的一辆违规购买高配置并长期外借的公车已于2014年2月5日收回。

  针对“存在以学习考察为名公款旅游”问题

  对思政部教师以学习考察为名公款旅游问题进行了调查,对所有费用进行了核查,形成了调查报告,给予2名责任教师警告处分、4人诫勉谈话;责令6名教师退缴所产生的不合理开支2963元,思政部所在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思想根源,进行深刻反思。

  巡视期间,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向该院移交了交办事项和问题线索9人(件)。院纪委对所有的案件线索全部进行建册建档,其中,立案1件、初核5件、谈话函询3件、暂存0件,了结9件。

  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通报批评1人,责令2个部门、3人作出书面检查,提醒谈话12人;诫勉谈话4人,在全院上下引起强烈的反响,形成查处一人、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党委针对反馈的36个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已完成18条,占50%;基本完成10条,占27.8%;未完成8条,占22.2%。针对移交线索,已对10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副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1人。其中,立案5人,初核10人,谈话函询9人,暂存1人,了结2人,组织处理5人。

  关于存在团团伙伙倾向的问题

  组织班子和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的系列论述。

  院党委书记找个别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谈话,召开关于“团团伙伙倾向及有关巡视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关于违规配备院长助理岗位的问题

  院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院长助理职务,绩效工资按副处级发放。

  关于个别中层领导兼职太多的问题

  学生处处长不再兼任院团委书记和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兼任保卫处处长职务(保卫处不设行政级别)。

  关于对个别教师疏于管理的问题

  根据学院绩效管理规定,扣发生物技术系专任教师黄某某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期间,每月1075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共计9675元。

  关于违规发放加班费的问题

  院党委立行立改,院领导带头清退加班费,2016年5月,全院教职工共清退加班费71.24万元。取消加班费,将加班工作纳入奖励性绩效管理。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民主集中制不力的问题

  巡视结束后,学院党委按照新修订的《党委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所有重大事项均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省委组织部于10月28日宣布学院主要领导任免。

  关于党管干部不力的问题

  学院修订完善《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文件明确了提拔担任副处级、科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并对试用期考核相关情况作了规定。

  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立即着手开展6名未正式任职干部的任命工作,拟于近期完成。

  关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处理情况。

  (1)责令翁国强同志退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手同城公务接待款项2169元,并向学院党委做出深刻检查。

  (2)责令张秀玉同志退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手同城公务接待款项2笔483元,并向学院党委做出深刻检查。

  (3)责令朱文宝同志退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经手异地公务接待款项2笔2337元,经手报销三坊七巷门票及讲解费400元,并向学院党委做出深刻检查。

  (4)责令郑金凤同志退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经手购买高档烟酒款项13251元,翁国强同志退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经手购买高档烟酒款项4560 元,并向学院党委做出深刻检查。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执行教职工返聘制度不严肃

  废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返聘工作暂行规定》文件。对返聘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学校现有返聘人员9人。对现有返聘人员全部予以解聘,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的,由部门提出要求,党委严格把关重新研究决定。

  关于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关于对个别党员教育管理重视不够问题。经2014年4月8日学校党委会研究,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规定,认为学校原外语系专业教师党员高丽华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已不具备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条件,视作自行脱党,给予该同志党内除名处理。

  关于校机关干部领取寒暑假加班费

  对2012年行政人员的寒暑假加班补贴中绩效工资重复计算部分予以退还,退还人员88人次,共计62532元。2013年教代会通过学校绩效工资后,全体教职工每年发10个月绩效工资,规范明确了寒暑假加班费的发放办法。

  校纪委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发出16份函询通知书、集体约谈 22 人次、诫勉谈话2人、廉政提醒谈话7人。其中受诫勉谈话的2人同时要求其在所在的党支部做检查。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关于党员意识淡化的问题

  对2014年度考核挤占教师优秀指标、实验室建设慢作为的能源工程系主任章达宾进行诫勉谈话。

  扣发陈瑞晶、陈炎生、林建斌、郑雪琴、陈明蔚、吴吉明、张明等7名中层以上干部住院期间的相应津补贴10933元。

  关于干部未按规定进行交流、轮岗的问题

  至2016年8月,共有13名5年以上未及时轮岗的中层主要负责人,现已交流8名在岗5年以上的中层主要负责人,另5名将安排在下一批进行岗位交流。

  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失责的问题

  严格执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宿舍楼3座、综合服务楼施工项目补充协议》,已于2016年7月扣回预支的200万元工程款,根据补充协议赶工措施费用39.4万元已由福建弘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决算审计。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公款接待问题。分别对财务处、汽车运用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成人与继续教育部等4个部门进行提醒教育,收回违规接待款14717.5元,其中7次同城接待费用5681元、4次多餐接待费用2860.5元、6次超标准接待费用6176元;收回违规报销交通费用699.74元。

  巡视组向学院移交了7个需要整改和查处的问题,目前这7个问题均已整改处置完毕。共处理相关责任人14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和批评教育8人,涉及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 1人,同时还对1个责任部门进行了效能告诫。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接受巡视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替代发票的2位副处级干部进行谈话,对其存在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当事人也做了书面检讨,退还了全部费用3975元;分别对当事人给予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

  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8月已结合第三轮全员聘任工作,取消了药学系主任助理、护理系主任助理、教务处项目办秘书等3个不符合规范的职务。团委秘书待其试用期满后,调整为团委综合科科长职务。

  关于“存在公款变相旅游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6名相关当事人进行谈话,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6名相关当事人已退回因出差多停留时间而多报销的住宿费、交通费用共139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