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8所民办本科高校自主收费定价 今秋开始实施
新华网福州3月16日电(蒋巧玲)2017年秋季起,仰恩大学、闽南理工学院等8所福建民办本科高校将实行自主收费,不再由政府定价。今天上午,福建省人民政府召开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实行市场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该消息。
据了解,福建省目前共有属于民办性质的本科高校15所,其中民办高校8所,属于民办性质的独立学院7所。为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民办本科高校收费管理的市场化改革,今年秋季起,仰恩大学、闽南理工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厦门工学院、厦门华厦学院、阳光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和福州理工学院8所民办本科高校将不再实行政府定价,而由高校自主收费。
自主收费内容包括学历教育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含中外合作、闽台合作办学收费,不含高职教育学费)。2017年秋季新招收的学生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以前招收的学生仍按原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同时,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7所属于民办性质的独立学院,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待通过教育部转设验收后,一并执行本次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市场化改革政策。
根据改革要求,此次实行自主定价的民办本科高校需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自主确定收费,并按现行管理权限抄送相应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除按规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外,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相关费用的,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为在校学生提供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时,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此外,学校还应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的经费,用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要求推进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市场化改革。目前,江西、山东、湖北、上海、广东、北京等15个省份的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已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