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87所普通高校校长承诺不违规招生

20.07.2014  20:52

    新华网福州7月20日电(记者 谢丹)随着高考替考等事件的曝光,越来越多人关注高招的公平公正问题。近日,福建省各高校纷纷在网站上挂出了“承诺公告”,公告由各个高校校长发出,内容主要涉及不违规招生。记者从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获悉,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福建省教育厅组织在全省87所普通高校中开展校长不违规招生的承诺公告。

    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代表厦大校领导对2014年高考招生工作作出11点承诺,并请考生及家长、全校教职员工进行监督。

    朱崇实承诺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如不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或无计划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或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要求;不擅自扩大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等等。另一方面,承诺也涉及到学生入学后更改专业的问题,据了解,每个专业的高考录取分数不同,为了防止出现考冷门专业再调到热门专业的做法,承诺中明确,不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同时,朱崇实承诺,不向中学、考生以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记者注意到,目前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均已发布招生工作承诺公告。据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介绍,高校校长承诺的内容包括:不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或无计划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擅自扩大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专业等“十二个不准”。

    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校长在承诺公告上签字后,在本校招生网上的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并在校内公开栏内张贴公示,此外,高招录取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十二个不得”的承诺书。福建省教育厅组织对承诺情况、招生录取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网上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