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将检查10所公办高校章程执行情况

17.08.2016  00:34

  9月至10月,省教育厅将对福州大学等10所公办高校开展高等学校章程执行情况检查。

  9月30日前,有关高校要把学习宣传章程情况、完善配套制度情况、章程实施监督机制建立情况等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报送厅政策法规处。

  届时,检查组将分别对10所公办高校进行实地抽查,通过听取学校领导介绍章程执行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每所学校安排半天。

高校章程执行情况抽查学校名单

  1.福州大学;2.福建师范大学;3.集美大学;4.莆田学院;5.闽江学院;6.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7.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8.黎明职业大学;9.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0.泉州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