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涵小区二期第三批保障房16日起选房

12.11.2015  12:59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11月16日起,金涵小区二期第三批保障性住房中经济房和限价房购房家庭将开始选房。那么,选房程序如何进行?选房过程有哪些注意事项?11月11日,记者向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进行了咨询。

  如果这次您摇到的号码没排上选房也不要紧,可以期待下批房源的推出。记者了解到,金涵小区三期有公租房和廉租房房源共1300多套,目前相关的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下一批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将继续放宽。

   【选房这样进行】

   11月16日起开始选房

   每天选房100户

  记者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了解到,10月29日,金涵小区二期第三批保障房经过摇号,共有2260个家庭获得了保障房分配资格。11月9日至11日,抽到经济房1~800号,限价房1~609号的购房家庭,由市城投公司组织现场查看户型。

  购房家庭对户型现场“摸底”后,接下来便要做好选房的准备了。根据安排,选房时间为11月16日起至12月1日。各选房户按照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每天选房100户,其中上午安排选房50户、下午50户。所有未按时参加选房的购房对象,均有一次集中补选房的机会,经济房补选安排在12月1日上午,限价房安排在11月22日上午。选房地点位于金涵小区二期A区售房部(13、14号楼裙楼),即金涵乡琼堂村谷风家居城对面路口往里300米。

  另外,抽到经济房800号以后,限价房609号以后的购房家庭,要随时留意手机短信通知。一旦有房源剩余,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将会另行通知看房、选房。

   每户限2至3人进入售房部

   每户选房不得超过10分钟

  据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则,购房家庭选房时,每户限2至3人进入售房部,每户选房不得超过10分钟。从叫号起开始计时,前一户选房定号后,下一户即开始选房计时,各选房户应提前到售房部报到。

  该负责人提醒,选房须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到场,每户限2至3人进入售房部,须携带《准购证》,夫妻俩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件)原件及3份清晰复印件。

   选房后7日内缴存首付款

   家庭成员发生变化要书面报告

  “现在离交首付款的时间,最早的一批就剩下半个月。购房家庭要抓紧筹款,以免影响购房。”据该负责人提醒,购房家庭选定房号即签订《选房确认书》,须在选房后7日内缴存首付款及有关费用。需要注意的是,银行信用不良、年龄超过银行规定的还款年龄的购房家庭,需要一次性全额付款。

  根据规定,逾期不领取《准购证》、放弃选房、逾期缴款、未及时缴交购房款或未按要求缴存首付款的以及选房后又放弃购房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放弃人员名单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布,5年内不得再申购保障房。

  此外,如家庭成员现有情况与《准购证》上所载不符的,比如,申请人在获得选购房资格后,发生结婚、离异或丧偶等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情况,应书面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向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提出更改,其购房资格应重审。

   【购房成功仍须谨慎】

   经适房单套装修造价

   不得超过5万元

  购房成功后,购房家庭也不可“掉以轻心”,在装修及使用过程中仍有些事项需要注意。

  该负责人提醒,按照《选房通知书》的规定,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交付后6个月内须装修入住,未在6个月内装修入住的,按合同约定处置。

  经济适用房分配后,不允许豪华装修,单套装修造价不超过5万元;对于存在骗租骗售行为的,退出时不予退还装修款,对于入住期间条件不再符合购房申请条件的,退出时给予一定补偿,补偿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按居住年限逐年递减补偿款,超过5年的不予补偿。

   有保障房5年内

   不得购买其他住房

  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不得闲置、出售、出租等。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5年内不得购买其他住房,购买其他住房的,按原价退出所购住房。

  购满5年后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应当按照同期同等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交易指导价差价的7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购满5年后出售的限价房,应当按照同期同等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与原购房价格差价的3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以优先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