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游民谎称卖房诈骗426万

26.10.2014  15:43

无业游民谎称卖房诈骗426万

小舅子帮姐夫追房款被忽悠110万骗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姐夫买回迁房被骗70万元,小舅子帮追债轻信骗子卖房还钱的谎言,又拿出110万帮骗子“解封房产”。记者昨天获悉,骗子郎某设局诈骗426万余元,已被市二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现年33岁的郎某是北京市人,中专文化,案发前无业。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1年间,郎某虚构能帮助他人低价购买原崇文区弘善家园小区房屋、朝阳区常营北辰福第小区回迁房的事实,骗取樊某等6名买房人共计316.2万元。

6名买房人中的樊先生是和妹妹一起被骗。据樊先生称,2009年,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郎某,郎某说自己有开发商的关系,可以帮他买到原崇文区弘善家园的便宜房子,每平方米8500元。郎某要求钱先给他,等2011年房子下来再找开发商签合同,具体户型、楼层等房子正式下来后再定。樊先生在2010年按郎某要求转账支付了38万元,但郎某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交房。

2012年春节前,樊先生和妻子去郎某家里找人,郎某父亲说儿子于2012年1月18日已经被警方抓走。樊先生说,他的妹妹及朋友也通过郎某买房,他的妹妹被骗走40万元。而他朋友是先卖了自己的房屋,之后拿出35万给的郎某。

郎某受审时否认诈骗,称自己也是通过搞拆迁的朋友纪某购买房屋,并将大部分钱款给了纪某。不过,案发前纪某已经自杀身亡,郎某没有证据证明将大部分购房款交给纪某。此外,纪某的家人说,纪某生前从来没有干过拆迁工作,无能力帮人买房。纪某自己在外面租房,连房租都是家人付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受害者说

姐夫和小舅子先后被骗

张先生被骗了70万元。张先生说,他是通过一个远房亲戚认识的郎某。郎某自称是拆迁公司员工,可以把回迁户不要的房屋低价出售。张先生和郎某签了委托申请购房协议,在2010年4月到8月共给郎某70万元,但始终没有拿到房屋,对方也不退钱。张先生说,他的妻子因此得了重病,他要照顾妻子,就让小舅子刘某帮着追钱。

刘某称,他找到郎某要钱时,郎某说自己有一套房子被法院冻结,房子值几百万元,但需要交给法院110万元案款。法院把房子解封后,他立马卖房子还钱。刘某轻信了郎某谎言,通过转账付给对方110万元。此后,郎某以各种理由不还钱。刘某说,他曾找人跟踪过郎某,发现对方曾去澳门赌博。 (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