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被批捕 律师:若有立功,可能减轻处罚
18.09.2014 18:55
本文来源: 东南网
房祖名(原名:陈祖明)于8月14日在北京因涉毒被拘留,昨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公布,北京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批准逮捕。
昨日下午3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陈祖明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于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8月18日北京警方证实,房祖名和柯震东于8月14日在北京因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位于北京东直门的住所缴获大麻100多克。房祖名已有8年吸毒史,首次吸毒地点在荷兰,而柯震东第一次吸毒就在房祖名家中。
有媒体采访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的庞理鹏律师,他分析虽然房祖名认罪态度较好,但不足以判处其缓刑。因为他不存在自首情节,且吸毒时间较长,多次聚众吸毒,从情节上看应该比此前的歌手李代沫更严重。如果认罪态度好,且有立功表现,可能会减轻处罚。但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才可能会判处缓刑。
我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今年5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代沫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本文来源: 东南网
18.09.2014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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