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新批次来了 房源约2200套
将推出约2200套房源,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新批次来了——《厦门市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2021年房型调整批次轮候分配方案》昨日出炉。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该批次意向登记将于明年1月4日启动。此举是为了尽可能改善保障对象家庭居住环境,惠及更多保障群体。
房源安排
一房型约200套
二房型约1000套
三房型约1000套
“今年推出的新批次相比去年批次不同的是,申请家庭不仅可以调换成大房型,还可以调换成小房型。”市住房局介绍,只要您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房型与现有家庭人口结构不匹配,可按规定申请“调大”或“调小”。
本批次房源共约2200套,均为现房。其中一房型约200套、二房型约1000套、三房型约1000套。具体房源包括:同安区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约200套,均为二房型;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二期约1450套,其中一房型约150套、二房型约300套、三房型约1000套;翔安区黎安居住区约550套,其中一房型约50套、二房型约500套。
具体房源清单还需根据意向登记、摇号情况及房源现状安排确定。
申请对象
范围更大了,符合条件的所有户型承租家庭都可申请
市住房局指出,今年房型调整批次相比去年批次,申请对象范围扩大了——去年只针对承租一房型且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户开放申请,今年所有户型的承租家庭,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调整。
具体来说,保障性租赁房型调整实行自愿申请原则。本批次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申请房型调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申请家庭应至少住满一个合同租赁期,且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申请家庭承租期间人口发生变化,变化后家庭人口数量符合更大或更小保障性租赁房型配租标准(以办结人口变更手续为准)。
此外,申请家庭成员婚前各自拥有一套一房型保障性租赁房,但截至2021年12月20日前仅承租其中一套一房型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可申请安排在第一场次分配。
保障性租赁房型配租标准具体为: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3人及以上(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申请程序
是否属于房型调整对象,意向申请家庭可于本月20日前咨询
如何确定自己属于房型调整对象呢?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意向申请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或“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房型调整”模块查询或致电968383咨询是否属于房型调整对象、符合的房型及是否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等信息。
市住房局提醒,若符合房型调整条件,但未在查询名单内或人员发生变化的申请家庭,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家庭人口变更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再纳入本批次意向登记范围。
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申请家庭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意向登记。2022年1月27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组织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房型调整顺序号,确定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
需要注意的是,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纳入选房范围的包括:排序在1-2200号的申请家庭;排序在2200号以后的属于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未纳入选房范围申请家庭摇号产生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失效。
[点击]
明年1月4日起
启动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时间
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1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意向登记办理方式
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线上办理方式。申请家庭可用手机登录“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通过“综合服务”-“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房型调整”进入专区;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中的“掌上办”栏目进入“房型调整”模块。
●线下办理方式。申请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原件到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
(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