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7期)

17.06.2014  01:36

今年以来,在全国主要城市房地产销售市场降温并逐步蔓延的形势下,我省商品房交易市场持续低迷。据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快报数据,1-5月,全省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21.3%,二手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39.1%。持续低迷的商品房交易市场将影响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活力。为此建议:

一、适当放宽限购政策。 原有的限购政策使部分刚性需求得不到释放,如定居福建居民的外省来闽父母,祖籍福建但长期在外经商、务工的回乡人群,拟在福建长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税收、社会保险缴纳年限不足的首次在闽购买商品房等建议予以放宽。

二、调整置换改善型住房或“学区房”的税收政策。 对以家庭唯一住房换购改善型住房或“学区房”的,建议在换购改善型住房或“学区房”后,退还出售环节征收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并按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征税标准退还购买环节的契税。

三、加强金融支持。 调整银行贷款对房地产业的紧缩政策,尤其是对一些有购买意愿、满足限购政策,但个人按揭贷款不能发放的购房者要优先发放。

四、建立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制度。 执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2005年)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的规定,建立自由职业者定期缴存公积金并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制度。

(投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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