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考虑合并 暂未列人大立法
京华时报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昨天表示,该中心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正考虑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的可行性,现在全国人大正在起草房地产税立法草案,基本上也是按照这个方向在制定草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此问题介绍说,目前我国在土地开发、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持有环节涉及太多种类的税费了。由于房地产领域税费种类偏多,因此确实有进一步合并税种的需求。
倪红日表示,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征税,按照土地的面积来计税征税;房产税是对房产征税,按照房产原值进行征税。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这两个税种一旦合并即可实现“房地合一”。
据介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对于房地产税的研究已经持续十年了。她分析,由于计税依据和税基发生变化,合并后的房地产税应按照房子的市场评估值来征税。她建议新的房地产税对所有经营性房地产都征税。对于住宅,应该只对占住宅总量约10%的豪宅征税,而对于普通住宅,她认为可以先不征收房地产税。由于征税对象有所扩大,她预计新房地产税的征税额将超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单独征收后的总和。
记者了解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主要面向企业征收。财政部公布的“2014年上半年税收收入情况分析”显示,今年上半年房产税完成959.01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061.71亿元。
由于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立法还没有列入人大立法工作的计划,倪红日认为,新房地产税的立法只能力争在2016年或2017年推出。而新房地产税的实施,预计还要再滞后一些。
而对于房地产税征收的技术难题,倪红日认为二手房交易缴纳契税就是按照房产市场评估值来征收,加之市民名下的房产情况,相关部门都有所掌握,引出以房产的市场评估值征税技术问题并不大。
(京华时报记者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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