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游泳致人溺亡事故屡发 众多警示牌形同虚设

01.07.2015  11:44

  (福州晚报记者 徐强 陈鸿星 实习生 郑昕/文 记者张旭阳/摄)8岁男童溺水,惊慌的小伙伴们隐瞒真相不敢声张,次日家长方才知晓。前日,浦上大桥附近的乌龙江内打捞上一具冰冷僵硬的尸体,令人唏嘘不已。夏季到了天气热了,下水玩耍的人越来越多,尽管有关部门多次强调户外下水游泳危险,但每年还是有不少悲剧发生。

  游泳、摸蚬子

  玩得不亦乐乎

  昨日下午,记者沿着闽江一段进行了走访。记者看到,闽江沿线每隔一段距离就设置了诸如“水深流急、游泳危险”的警示牌,用来提醒游玩的市民。当时正是午后天气炎热之时,可能是还躲在家里避暑的缘故,闽江内只有少数几人在游泳,但均为成年人。“下午4点过后,来游泳的人就会多起来了,特别是现在放暑假了,有许多学生也加入进来。”闽江公园一名保安说。

  在金山大桥附近,记者看到远处的江中有2人正在水里嬉戏,手中还拿着长长的竹竿,似乎在打捞着什么。在尤溪洲大桥底下,江水退去露出大片滩涂,一二十人正忙着摸蚬子。一些家长拖家带口而来,大人专注于摸蚬子,却忽略了在一边玩耍的小孩,万一跌入水中后果不堪设想。“现在是退潮时间,涨潮时水来得比较急,一不留神可能就会出事。大人下水摸蚬子本就不该,还带着小孩,太不负责任了。”市民王先生说。

  昨天傍晚在尤溪洲大桥下的湿地旁,这位带着救生衣救生圈的保安在岗位上值守。

  公园沿线设置执勤点

  在尤溪洲大桥底下,记者遇上了闽江公园管理处的保安老刘,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在桥底的执勤点劝导下水玩耍的市民。当时,他身边还有一名小女孩,正望着远处滩涂上摸蚬子的人们。“她的家长去摸蚬子了,本来她也要跟着去,我把她拦下了,这是为她的安全负责。”老刘说,最难劝的还是大人,如果大人不带好头,小孩也会跟着学。他说,就在前天,6个小孩结伴来桥底下玩水,他连忙上前阻拦。可没想到的是,小孩们也不听劝,继续沿着岸边往上游走去。由于管理范围有限,老刘不可能顾及其他地方,只能确保自己管辖的范围内不要发生事故。记者看到,老刘还随身携带了救生圈和救生衣,以应对突发状况。

  记者了解到,就在去年7月,闽江公园管理处就曾在尤溪洲大桥底下发现一二十名小学生在此玩水。这些小学生不仅在水流湍急的桥墩处玩水、跳水,还用泡沫、铁皮自制了浮船。闽江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说,桥底下的水文情况特别复杂,不仅有湍流还有漩涡,非常危险。

  晚报绘制游泳地图

  天气热了下水玩耍确实是一件快事。然而,在水库、江河这些户外场所游泳,安全隐患比较大。此前,福州晚报曾为市民绘制了一份夏季游泳地图,罗列出福州5城区65家有正式审批手续的游泳场所,涵盖了社区游泳池、校园游泳池、民营游泳池等。如果觉得这些室内游泳场所要收费或者空间太小玩得不够畅快,那也可以选择大型的户外游泳场所——西河游泳场。西河游泳场不仅设置了安全带,还有专业的救生团队,基本可以保障市民游泳安全。

  溺亡悲剧

  每年夏天都在上演

  江河、水库是许多人常去的户外游泳场所,这些地方由于水文情况复杂,屡屡发生溺亡事故。在福清东张水库,从2012年开始,连续3年都发生溺亡事故,其中有两起事故的遇难者都是学生。在长乐海边,去年一名17岁的小伙子与同伴下海游泳,不幸溺水死亡。在登云水库,则出现过连续4年有人溺水的事故。而在乌龙江、闽江,类似的事故更是数不胜数。

  实际上,江河、水库等区域都有警示牌,然而许多人却认为危险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冒险下水游泳结果遇上意外。为了自己的安全,同时也为了家人的幸福,切勿至户外危险水域游泳。

  律师:相关人员

  如有过错需担责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善理认为:鉴于8岁男童溺亡案司法机关尚未判决,所以责任划分不好提前下结论。根据有关规定,首先,对于像溺亡者小陈这样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情况下,其父母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教育和监管的法定义务。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类民事侵权纠纷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对于其他相关人员,如果行为上具有过错情节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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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分析溺亡事故可能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

  家长教育方式需要调整

  福州新闻网7月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刘栋宾)昨天一则《8岁外来工孩子溺亡5同伴隐瞒一天》的消息,将“外来工子女”“安全”“心理教育”等热词推到了风口浪尖。记者搜索发现,近几年在乌龙江边溺亡的多为外来工孩子。

  事故的发生仅仅是孩子的问题吗?问题从哪来?记者采访了婚姻家庭咨询师刘旺、心理咨询师吴丽莉。

  5个孩子看着玩伴失去了生命,受到了巨大的心理创伤。时隔一天后,孩子们又面临着家长揭穿谎言后的斥责,甚至打骂。这时候的孩子应该是惶恐的,也许在心里留下了阴影。家长应该仔细观察孩子,如果出现异常精神状况,应该及时带去看心理医生。

  为何事故总发生在外来工孩子身上?从这起事故看,孩子隐瞒的举动反映了其父母是有教育孩子的,只是教育的方式方法欠妥,才导致了孩子隐瞒事实。

  刘旺说,进城后,外来务工人员对这里并不熟悉,他们只知道上班下班、接孩子,附近哪里有玩的,玩的地方有没有危险并不知情。

  因此,该事件不仅仅是孩子的问题,根源在于家长的环境意识差别和单一的教育方式。

  如果外来工家长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向“福州晚报调解室”求助。

  求助方式有三种:添加福州晚报调解室的QQ群297295476、添加微信号LDB269203621、发送信息至记者刘栋宾电话13774509518。你有任何问题均可以向调解室求助,调解室针对不同的个案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如果某一类问题特别严重,我们将组织专家开讲座,面对面解决。

  如果孩子及家长有需求,福州晚报调解室愿第一时间提供面对面的心理咨询和家庭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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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最新游泳地图全搜罗 涵盖大部分正规游泳馆

  福州新闻网6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鄢斌/文 张旭阳/摄三三/制图)端午节一过,榕城便踏入盛夏的节奏,气温一路看涨,最爽快的莫过于跳进清澈冰凉的泳池给自己降降温。而随着暑假来临,众多家长也开始替孩子们寻找一个合适的游泳馆,在消暑的同时也可以锻炼身体。细数福州市区的泳池还真不少,可环境、卫生、价格等方面参差不齐,为此,福州晚报记者经过一周的细致探访,绘制出一份福州游泳馆地图,它涵盖了福州五城区大部分正规、对外开放的游泳馆,希望能给广大读者在选择游泳馆时提供详尽参考,开心度过清凉一夏。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10日,福州五城区共有65家有正式审批手续的游泳池,它们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一是大型公众游泳馆,比如省奥林匹克中心室外游泳池和游泳跳水馆、金山文体中心室外游泳池等;二是学校配备的游泳池,比如福州二中室外游泳池、福建农林大学游泳池等;三是各类健身俱乐部同时建有的游泳池,比如浩沙健身俱乐部游泳池、牡丹健身俱乐部游泳池等;四是大型酒店配套的游泳池,比如世纪金源大饭店游泳池、西湖宾馆游泳池等;五是部分小区自己建设的游泳馆,比如罗马佳洲小区游泳池、上渡滨洲社区游泳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