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示528户公租房申请人 公示期从16日至30日

16.09.2015  17:06

  福州新闻网9月16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綦芬)继8月公示四城区首批835户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名单后,昨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示了第二批拟登记保障资格的528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鼓楼64户、台江157户、仓山72户、晋安235户)。

  这批申请人的公示期从9月16日至9月30日,对申请人保障资格有异议的,涉及收入、财产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举报,其他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四城区房管局电话如下:鼓楼区房管局87525521、台江区房管局83296354、仓山区房管局83446243、晋安区房管局87487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