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鼓励台湾教师来任教

26.11.2014  12:00

  《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草案)》在昨日开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提请审议,这是大陆首个涉台教育合作的地方性条例草案。我省拟鼓励闽台两地的高校、职业学校等搭建合作平台,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并鼓励台湾的“双师型”教师来闽任教。

  所谓“双师型”教师,是指既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教师,这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和关键,也是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比较匮乏的。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闽台两地职业教育发展有很强的互补性,我省职业教育存在“双师型”教师不足、校企合作机制不健全、学生实训平台缺乏等问题,而台湾的职业教育在这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可供借鉴。同时,台湾岛内的职业教育资源闲置也构筑了两地合作的基础和空间。

  草案鼓励台资企业参与到我省职业院校办学和职业教育集团的运作中去,联合举办专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公共实训基地等。在教师的引进上,草案特别强调,“鼓励我省高校、职业学校等聘请台湾专业技术人员、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和教育机构的教师任教,并给予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