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省设施农业加快发展的几点建议(第66期)

12.12.2014  14:21

近年来,我省设施农业得到较快发展。近期,福建省统计局对全省156家较大规模设施农业(种植业)企业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设施农业经营者看好后市发展,占84.0%企业计划明年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同时他们也反映了设施农业在创建、生产、销售和扩大发展经营等各环节存在有: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用工贵且招工难、人才缺乏且留住难;农业用地适度集中和流转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且造价高;科研能力和自动化水平欠缺,创新难;信息不灵,市场开拓和保鲜、储运等配套服务脱节诸问题。为此,我们通过重点走访企业,结合问卷调查结果分析,提出如下建议:

一、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缓解融资难问题。一是 推行“财政+保险+担保+银行”多方联动,发挥政策合力。由财险公司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借款人订单保单质押、农村家庭综合财产及大型农机具保单质押等新型信贷业务。 二是 建立农村评价中介机构,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设施大棚和基础设施装备等纳入贷款抵押、担保范围。实行贷款期限与生产周期相衔接的还款方式。 三是 发挥农业行业协会作用,设立担保基金及风险补偿金,进一步探索我省部分地方试行的“合作银行+县支农信贷协会+村融资担保专项基金”模式。 四是 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再保险和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加快建立农业巨灾风险补偿基金,立足于农业产业链,把农户与合作社、设施农业或龙头企业等产业组织作为一个农业保险组合,构建多渠道筹措农业保险资金的互保模式。

二、改变原有生产经营方式,减缓成本上升压力。 要以工业化理念、互联网思维引导企业创新管理。 一是 大力推广新机具、新技术,减少人力成本支出。强化网络营销意识,加快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利用我省正统网这一全国首创的电子商务与服务外包统计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推介产品、获取市场信息资讯。同时积极开展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更好地提供及时准确的农产品供求信息。 二是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有所提高。出台优惠用电政策,减轻设施农业生产成本,通过创建设施农业创业园或创业示范基地,聚集大户,参照农业生产电价适当下调电费标准。

三、 加快人才引进培养与技术研发推广,强化生产安全监管。一是 建立完善乡级就业服务站,推动城乡就业服务“一网通”;定期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菜单式”远程培训,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强海峡两岸新型农民交流培训基地建设。注重农业技术支持与专业人才的引进,培育乡土实用技术人才,充实基层技术服务指导力量。 二是 要大力推动产学研结合创新。强化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研究、引进、示范和推广,特别是要注意引进一批有闽台特色的农业新品种,制定并实施设施农业生产标准,通过示范园区建设,提高设施农业良种覆盖率和特色农产品优质率,加大储藏保鲜技术及冷链物流的引进与合作力度;强化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产业深度对接。 三是 扩大对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加大对装备机具和自动化设备购买的补贴力度。 四是 不断完善监督、监测机制,加强对设施农业生产过程的监测和对设施养殖室(棚)环境建设的监督检查以及农产品质量监测,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力促适度规模经营。 及时总结推广我省沙县、东山等县农村土地登记试点工作经验,开展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托管合作社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试点,不断拓展土地流转机制,破解规模化设施农业发展土地问题瓶颈。

 

(农村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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