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统筹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
近年来,福建省围绕让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总目标,研究制定《福建省大学生村官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大学生村官选聘、培养、考核管理、有序流动等作出一系列政策规定,为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有序流动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就高从严,提高选聘质量。坚持好中选优,严把选人关,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大学生村官队伍整体素质。在选聘时间上,将考试时间安排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之前,并根据各设区市乡镇(街道)公务员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统筹确定年度选调计划。在选聘条件上,坚持将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作为基本条件,重点选聘“985”、“211”高校毕业生和基层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在选聘程序上,严格按照公务员考录程序,与选调生选拔同步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面试、考核,真正把有理想抱负、热爱基层、有本事有能力的优秀毕业生选聘到村官队伍中来。
注重能力提升,增强实践本领。坚持把抓好在岗大学生村官能力培养和考核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实行省市县乡“四级共管”,充分利用党校、高等院校、农村远程教育平台等培训资源,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典型示范等形式,开展示范性培训、上岗培训、专题培训等各类培训,帮助大学生村官融入基层、融入农村,进一步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实行平时考核与聘期考核、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办法,制定大学生村官到村履职情况考评表,细化20项考核内容,逐项考量评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期满流动重要依据,引导大学生村官认真学习、积极履职、多元发展,在实践锻炼中提升成长,充分挖掘发展潜质。
畅通流动渠道,拓展发展空间。针对大学生村官特点和成长规律,为他们搭建不同平台,通过组织参加选调生单列计划考录,在公务员考试中提供职位定向考录,组织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专项招聘等方式,促进聘任期满大学生村官实现“二次就业”。对自主择业的大学生村官,给予享受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参加职业培训、3年内创业扶持、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对未流动安置的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协调有关单位统筹安排在当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确保每个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都能实现妥善分流。近年来,福建省积极探索解决大学生村官出路问题,此前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全部实现妥善安置。这激发了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奉献基层的工作热情,得到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