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培塑法官职业精神纪实

09.02.2015  16:16
  詹红荔、黄志丽、张嵘、兰惠琴、林桃秀……熟悉的名字,闪光的故事,是描绘我省广大法官秉法治之灯、循公正之路的群像。

  典型辈出的背后,是全省法院法官“信仰法律、尊重法律”职业精神的培育塑造,是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生动实践。

  一种信仰,捍卫公平正义

  2011年12月,北京。“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揭晓,厦门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叶炳坤从全国30多万名法官中脱颖而出。

  早在2003年英国求学期间,叶炳坤就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跨国公司重整法律问题研究中。拿到国际商法法学硕士学位后,众多跨国公司想以优厚的薪金聘请他,他却一口回绝:“我还是喜欢法官这个职业。以研习法律为乐,此生不复他求。

  法律信仰,驱使叶炳坤在国际司法、破产重整等领域越钻越深。

  信仰,是法官坚守法治的精神之“”。省法院领导告诉记者,为让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信仰渗透到法官的血液中,融化到灵魂深处,近年来全省法院加强法官理想信念教育,加深法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法治精神的理解和运用。

  多年来,省法院坚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活动;采取聘请名师讲学、案例实战教学以及远程视频授课等方式,加大对法官审判技能、法律思维和职业精神的培育养成;大力倡导创新学习、团队学习,广泛开展“法官教法官”等活动。近几年,仅省法院就先后举办14场“海西法官讲坛”。

  在浓厚的氛围中,更多的法官把学习当作立身之本、强能之基。近5年,全省法官在全国学术研讨会获奖的论文有134篇;收纳我省法官学术成果的论文集《正

  义与思辨》引起业内强烈反响;省法院连续12年捧回全国法院学术研讨组织工作先进奖。

  越来越多的专家型法官成长起来。近年,全省荣获“国字号”的模范法官、优秀法官以及审判业务专家、办案标兵有32名。“打造专家法官、办出精品案件”理念在全省付诸实践,成效彰显。多年来,我省审判质效位居全国前列,案件息诉服判率高达95%以上。

  一批典型,引领向上力量

  全省法院始终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弘扬法治正能量。

  19个“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近90%的法院捧得“省优”……数字见证我省少年审判工作由零散到集中、从粗放走向精细进而塑造品牌。这是我省法院以詹红荔精神为引领,磨砺多年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时代先锋詹红荔被誉为“法官妈妈”。她笃信,无论分内分外,不分庭内庭外,只要老百姓有需要,法官都要义无反顾挺身而出。9年间,她在审案之余帮助了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了工作。

  为了失足孩子的明天,全省法院少年审判法官积极奔走、行动。近年,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审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等全国重大改革措施都在我省落地。

  人民法官的价值是什么?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的回答是:不在于获取,而在付出。

  从情感上贴近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办案上服务群众。黄志丽,这名“八闽楷模”以自己独到的“群众工作法”感染、影响和带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作为跟随黄志丽多年的书记员,刘颖和院里的年轻人都习惯地称黄志丽为“师傅”。

  正是这样的“师傅”,把依法公正办案

  的优秀司法传统和职业规矩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

  为加强“传帮带”,2011年,省法院以典型引路,全面启动法院“领导人才培养”“基层法官能力提升”“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培养”“青年干警培养”等四大人才工程,营造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近5年,仅省法院举办的全省法院院长、庭长培训班和各类业务培训班多达131期18244人次。省法院和各中院选调基层法官到上级法院挂职锻炼达500人次。

  一份情怀,传递司法温度

  小高,福州某大学就读的学生。对他而言,命运就像是一次“过山车”。“如果不是遇到林桃秀法官,我不可能这么顺利地考进大学。

  2010年1月,小高的父亲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受理赔偿案子的第一天,时任武平县十方法庭副庭长的林桃秀走进高家。破旧的房屋,年迈的婆婆,失去父亲的孩子,一家子的境况深深触痛了林桃秀的心。

  几个责任人都在推诿扯皮,案子处理陷入僵局。可林桃秀没有放弃,她找到小高的伯父一起做工作,各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案件了结后,林桃秀又从自己的工资里拿出钱来资助小高上了大学。小高不是林桃秀资助的第一个孩子。

  替百姓解纷解难,不仅要“身到”,更要“心到”。

  “如果法官浸染不良‘官气’,只会高居庙堂之中,那丢掉的就不仅仅是民心。”省法院领导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近年来,全省广泛开展“四下基层”、司法“走转改”等活动,旗帜鲜明地表明司法必须“接地气”,承办法官、中层负责人、院领导“三位一体”化解难案的接访模式在推广,破解“六难三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

  钱案)”成为司法新常态……

  一生坚守,秉持司法良知

  每天晚饭后,李全华总是要围着小院转上几圈。院墙外“将乐县人民法院南口人民法庭”几个字,格外醒目。

  10年来,他工作于此,生活于此,由“而立”步入“不惑”。

  2005年,33岁的李全华如愿考进法院,此时的他感到积攒多年的能量正蓄势待发。

  然而,当走进偏远的南口法庭时,现实的“骨感”还是给了他当头一棒:在马路牙子边的法庭与普通农舍没啥差别;出门办案的那辆老式吉普,开快了总担心它会散架。更要命的是,面对家中生病的老人、失业的妻子、刚出生的儿子,每月1000出头的工资,总是捉襟见肘。

  “刚开始,我也彷徨,也焦虑。”但作为一名标准的“农二代”,他希望为老百姓干点实在事,于是选择留下来了,而且把妻子、孩子也都带来了,“法庭就是我的家”。

  李全华,我省法官中的普通一员,在他看来,“一辈子、一件事,就是把手中的案子办好”。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受理案件数“一路飚升”,法官人均办案量以年均10%的速度递增。

  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持续深化“好绩效、好作风、好形象”和“零差错”等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干警签订、践行“十严”承诺,建立思想作风月分析会制度,解决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在全国法院率先出台并落实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和任职回避等规定,营造独立办案、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总有一种精神砥砺前行,总有一种力量引领向上。公正、廉洁、为民——在新福建建设中的人民法官将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阔步前行。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