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调整天然气价格

15.11.2014  12:38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由于我省天然气(LNG)主要来自印尼供应,随着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印尼方气价上调,意味着我省天然气价格将面临调整,最终价格由各设区市进行价格听证后在今年年底前出台。 

      根据调价方案,针对印尼方气价上调后对我省门站气价的影响分析,决定采取两个方面对门站气价进行疏导,一是2014年7月1日至11月15日上游提价金额由天然气供气企业承担,不向下游燃气用户追溯;二是提高门站气价进行疏导,天然气供气企业平均门站气价由1.821元/方提高到3.082元/方,由城市终端用户和燃气电厂分别承担。 今后我省居民天然气价格将推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对居民生活用气量和价格按照三个档次区分: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为第一档气量,价格维持现行水平不变;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即覆盖率80%95%之间的气量)为第二档用气量,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为第三档用气量,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编辑:张立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