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

25.05.2017  17:42

      为扎实推进我省“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省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法学会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七五”普法讲师团。

      “七五”普法讲师团团长由省司法厅厅长陈勇担任,副团长由省委讲师团团长刘伟泽、省综治办副主任傅建飞、省人大内司工委副主任黄发模、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黄岩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何晓清、省司法厅副厅长李陵军组成,顾问由法律出版社社长黄闽、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景文、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弘道组成,成员由福建社会科学院书记陈祥健、福建省政协原社法委主任郑传芳、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方青、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朱福惠等50名法学基础扎实、授课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且热心普法事业的法学专家、教授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组成,主要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法规内容,成员任期一般为五年。

      讲师团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理论研究;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或有关单位的委托、邀请,举办不同层次的专题法治讲座,进行有关法律培训的讲授和辅导;承担全省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法治宣传教育教材编写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