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为新型职业农民“充电”

05.12.2016  21:43

  “十三五”期间,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继续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每年选送一批青壮年农民参加三年专科学历或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并进行农业职业技能专项培训。

  日前,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培养对象为在本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和其他人员,返乡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和农村高、初中毕业生等。其中,年龄50周岁以下、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高中同等学力的可参加专科学历教育学习;5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可参加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习。

  根据通知要求,专科学历教育每年计划招收2000名学员,由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承担培养任务。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每年计划招收10000名学员,由漳州市农业学校、泉州市农业学校、三明市农业学校、南平市农业学校、龙岩市农业学校、福建三明林业学校、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福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福建广播电视中专学校承担培养任务。

  在经费补助方面,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每生每学年补助4000元,用于免除学员的学杂费、书本费、考试费、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用及集中面授期间的食宿费等,并适当补助交通费用;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员每生每学年补助200元,用于免除学生书本费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