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

10.06.2016  01:15

    本报讯   参观红色文化遗存遗迹,欣赏红色文化文艺精品,加入红色文化主题活动,体验红色文化旅游产品……今后,福建红色文化将更加耀眼。为进一步保护、传承和弘扬福建红色文化,扩大福建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日前,省委宣传部制定印发《福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坚持正确导向、坚持科学规划、坚持保护优先、坚持创新创造的基本原则,要求经过3至5年的努力,建设一批国家级红色文化基地,创作一批优秀红色文化精品,办好一批红色文化主题活动,推出一批新型红色旅游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红色文化传播平台,让福建红色文化为全国人民所知晓、所熟识,推动红色文化转化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不竭动力。

        根据方案,我省将实现红色文化保护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每2年,省内红色文化设施、遗址和基地都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3到5年内,红色文化相关文物中9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8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将分期分批做好保护、修缮和提升工作。

        保护有形文物,也要留住无形财富。我省将整合全省学术研究力量,通过研讨会、课题研究、专栏等形式,准确阐释福建红色文化的重大意义、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红色文化交流平台,推出一批富有思想内容、理论高度和实践价值的学术成果。

        为推进红色文化弘扬传播,我省将积极依托各类传播平台,组织开展红色文化专题活动;在宣传、教育、展演等各项活动中,突出红色文化要素。高科技元素也将被引入其间。红色文化VR(虚拟现实技术)体验馆、红色文化AR(增强现实技术)系列产品都已在计划之列。

        围绕红色文化题材,我省将创作生产、展演展示一批红色文化文艺精品。除希望产生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长篇小说、影视作品、歌曲等传统文艺形式外,我省将打造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基地,红色文化网络动漫、网游及衍生品等。

        未来的红色文化旅游,将打破市与市、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的行政隶属界限,重新统一规划布局,逐步形成龙岩、三明等红色旅游核心区联动南平、宁德等闽北、闽东红色旅游区发展的态势。

        今后,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将被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纳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我省将建立福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省文化事业建设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福建省文物保护和文物征集专项经费等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并组建福建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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