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推动文明创建工作

27.06.2014  11:54
  今年是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评年,中央文明办对今年总评工作提出“简化程序、下放职责、严格标准、注重质量”的总体要求。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和第十二届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定于今年6月至9月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评选活动,拟将评出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区)若干个,省级文明村镇343个、省级文明单位2540个。

  中央文明办、省委文明办对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创建工作有什么安排和部署?今年的测评工作与往年有何不同?就各地各部门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委文明办负责人。

   测评体系体现转作风,更简化更科学

  今年初,省委文明办把修订省级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环节,以201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蓝本,研究编制了《2012—2014年度福建省文明城市(区、县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

  在指标设置上,新版测评体系对指标进行大幅压减、少量增加和适当调整,着重引导基层克服形式主义,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测评指标总量压缩减少超过三分之一。测评内容紧扣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任务新要求,注重与中央文明办确定的“七个突出”重点工作衔接,与推动全省中心工作相呼应,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制度化建设、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行动等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引向更加务实有效的轨道。

  测评方式上,我省将大幅增加实地考察,更加关注第一线和基层实际情况,增强随机性、扩大覆盖面,减轻基层负担,减少人为干扰。省委文明办负责人介绍,今年整个测评工作不搞“大阵容”“大检查”,同时首次将“改进迎检作风”纳入测评范畴,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兴师动众、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干扰地方工作。

   深化行业、单位、乡村创建,让文明深入人心

  针对我省沿海个别乡镇在红白喜事中攀比斗富、铺张浪费之风有所抬头现象,按照省委书记尤权的批示精神,我省将结合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引导。

  省委文明办在福建文明风网站等平台曝光炫富等不良现象,组织媒体通过现场访谈、专家学者评论等方式,加强正面引导;选择一批重点乡镇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组织道德模范故事、“仁义孝行颂”故事巡讲和乡村好人推荐评议等活动,以榜样力量引领正气之风。同时,我省编辑出版了《福建家训》,持续深化“厅堂悬挂家训”活动,筹办福建省家训家风文化艺术陈列馆,编辑出版《福建乡规民约》,加大力度扶持民间志愿服务组织,多措并举推动文明创建。

  行业创建方面,提出“抓好统筹、抓住关键、抓实效能、抓出特色、抓成常态”的工作思路,组织修订了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文明风景旅游区考评指标;融合创建载体,把省级主管部门落实本行业文明创建和开展省市共建福州全国文明城市情况,纳入省直机关各单位文明创建内容,督促省主管部门更好履行行业管理责任。

   健全完善制度,以制度带全局管长远

  省委文明办把健全完善落实各项制度作为文明创建的根本性任务,推动制度建设更好发挥带动全局、管好长远的作用。诚信方面,与省法院等八部门制定了《福建省贯彻〈“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实施意见》,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失信企业和个人名单;志愿服务方面,制定了《关于推进福建省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福建省社区志愿服务实施方案》,编写《福建省社区志愿服务指导手册》并确定了首批235家志愿服务记录试点单位;此外,还建立健全了道德模范事迹宣传和帮扶、校馆衔接、公益广告创作传播等系列工作机制。

  如何通过督促检查提升文明创建实效并形成常态化机制,我省也在积极探索。近两个月来,省委文明办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先后到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以及福清、长乐等城市,徒步或骑车走访察看当地文明城市创建情况。

  “实地察看,针对性很强,既接了地气又推动整改落实,效果十分明显。”省委文明办负责人表示,下阶段,要把察看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文明创建的重要方式手段,要求市、县两级文明办建立察看相关制度,以上带下、督促整改,持续提升文明创建的实效。(严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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