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搭上了电商快车
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农村正发生着巨大的变革。根据阿里研究院公布的《2015年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福建省共有7个淘宝镇、71个淘宝村,排名均居全国第四,仅次于浙江、广东和江苏。2015年,福建省农特产品在阿里平台上实现销售51.45亿元,位列全国第五,同比增长43.9%。注册地在福建农村(含县)的网店突破5万个,位列全国第四,交易额超过100亿元,同比增长40%。福建省初加工农产品的电子商务应用率在75%以上,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的销售收入约占销售总收入12%以上,农村电子商务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发展空间巨大。
2015年7月,由省商务厅牵头拟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出炉。《方案》提出,今后三年内全省将在80%的乡镇建立1万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构建起网货下乡、农品进城的网上通道,力争到2018年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额600亿元,县域网络消费额占当地居民消费总额25%以上。
2015年,财政部、商务部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省商务厅积极指导有关县(市)申报综合示范项目,成功推动尤溪县等10个县(市)入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每个县(市)争取到1850万元中央资金支持。
省商务厅还开展了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综合评定出26个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并为每个示范县安排省级扶持资金300万元。
农村电商的发展,离不开涉农电商平台的建设。我省通过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自营或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等方式,加快建设闽货网上专业市场,以推动全省优势农产品触网销售。如南安“世纪之村”电商平台,将电商和电子村务管理融合于一体,目前已在我省多地全面上线使用,发展农家店2247家,每月成交金额达1.83亿元,并逐步向全国农村辐射。
农村电商涌现出一些有鲜明特色的发展模式。如在平台式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方面,阿里巴巴的农村淘宝合伙人模式、京东商城的“县级服务中心+京东帮服务站+乡村推广员”模式、“茶多网”的F2C模式以及“春舞枝”的全产业链模式等,都具有浓浓的福建味道。在电子商务村(镇)发展模式方面,南安市乐峰镇飞云村的“贸易驱动”模式、龙岩小池镇培斜村的“网商驱动”模式和南安市向阳乡的电子商务扶贫模式也各具特色。